真坑人!安徽,男子花了20多万彩礼和三金,新婚之夜,妻子却不和他同房,没过几天,妻子竟跑去闺蜜家住,还问男子要了几万块零花,男子苦不堪言,怒提离婚,要求返还彩礼、三金,妻子同意离婚,却不愿退彩礼,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2024年1月,石浩和李倩在老家举办了婚礼。 石浩西装革履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他和李倩终于举行了婚礼,正式步入了婚姻殿堂。 亲朋好友们纷纷送上祝福,都夸这小子有福气娶了个漂亮媳妇。 一天的喧闹结束后,石浩等来了他的新婚之夜,他已经期盼很久了。 李倩坐在梳妆台边卸妆,拆下发饰后长长的头发散落下来。 石浩看着她美丽的身影,情不自禁的凑上前去,刚要亲她。 却被李倩一手推开,她说:我太累了,早点歇着吧。 石浩有些失落,但考虑到妻子的感受,他就去洗漱了一番,然后睡觉了。 第二天,李倩说要去闺蜜家,去了后就住在那了。 石浩只好自己回到市区的房子里住。 石浩也弄不懂李倩到底是怎么想的,谁家媳妇结完婚跑闺蜜家去住啊,而且,她闺蜜家还住在郊区。 更让石浩痛苦的是,李倩好不容易回家一趟,她的闺蜜也跟着一起回来了。 石浩想和李倩单独再一起相处的机会几乎很少,要么李倩不在家,要么她闺蜜在旁边像个大电灯泡。 有时,李倩还会跑回贵阳,平时联系他也是问他要钱花。 石浩算了一下,短短两个月已经给她转了几万块了。 石浩很痛苦,这婚结的跟自己单身的时候有什么区别。 他的朋友都笑他:你小子都快成“望妻石”了,天天盼着妻子回家。 石浩只能以苦笑回应,不然又能说些什么呢! 其实,石浩也有些后悔了,他后悔当初就不应该闪婚。 原来,石浩也老大不小了,看着身边的伙伴都成家了,他也着急,便去了婚姻介绍所,想找个心仪的女孩。 2023年9月,婚姻介绍所给石浩介绍了一个女孩,名叫李倩。 石浩见到她后,觉得挺有眼缘的,还比较谈的来。 两人聊了一下,大致了解了一下彼此的兴趣爱好,还有一些过往。 李倩跟石浩说,她喜欢那种先婚后爱的感情,那种爱情很浪漫。 她还问石浩敢不敢和他闪婚? 石浩也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他太想有个媳妇了,也想每天出双入对。 相亲后的第4天,石浩就和李倩去领了结婚证。 结婚当天,李倩和石浩说:“我和你结婚了,连彩礼都没有,这也说不过去啊,你让我怎么和娘家交代。” 石浩本就老实巴交,想着李倩都和自己领了结婚证了,她就是自己的媳妇了,彩礼多少也得给一些。 石浩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那你想要多少彩礼呀?” 李倩思考片刻说:“怎么也得20万左右吧,还得有三金。” 石浩点点头说:“行,我一会儿给你转过去,三金我带你去买。” 李倩听到后笑的十分开心,挽着石浩的胳膊说,那还等什么,去金店呀。 这就样,结婚当天,石浩给李倩转了20多万彩礼,还给她买了三金。 石浩提出要带李倩回安徽老家看一看父母。 然后,两人在安徽短暂的生活了3个月,这期间,李倩还回了贵阳两次。 石浩算了一下,从结婚后,他和李倩再一起生活也就40天,剩下的50天都是分开生活。 更让他痛苦的是,妻子李倩总是和他分房睡,从未履行过夫妻义务。 李倩我行我素的行为,让石浩苦不堪言,他不想再过这种生活了,他想离婚。 于是,石浩起诉到法院,要求和李倩离婚,并要求李倩返还彩礼、三金和各种转账支出。 1、石浩提出离婚,李倩也同意离婚。 《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石浩和李倩相亲认识4天后闪婚,由于在婚前缺乏了解,两人在婚后产生了各种矛盾,最后,又闹到离婚。 石浩认为两人婚后长期不住在一起,在李倩的要求下,两人一直分房睡,未履行过夫妻义务,所以,请求离婚。 另外,石浩表示,婚后李倩花钱大手大脚,经常问他要钱,自己两个月就给她转了几万元,而这些钱李倩应该返还。 李倩表示,她同意离婚,但不愿意返还彩礼等财物。 2、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其中第二款: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院认为,石浩和李倩领证后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很短,在补办婚礼后,又分开生活,一起生活时间较短。 另外,二人在一起没有生育子女,双方感情不深。 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酌情返还彩礼及三金等费用。 经过法院的调解,李倩同意离婚,自愿返还彩礼、三金以及各种转账支出一共29万余元。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2024年1月,石浩和李倩在老家举办了婚礼。 石浩西装革履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他和李倩终于举行了婚礼,正式步入了婚姻殿堂。 亲朋好友们纷纷送上祝福,都夸这小子有福气娶了个漂亮媳妇。 一天的喧闹结束后,石浩等来了他的新婚之夜,他已经期盼很久了。 李倩坐在梳妆台边卸妆,拆下发饰后长长的头发散落下来。 石浩看着她美丽的身影,情不自禁的凑上前去,刚要亲她。 却被李倩一手推开,她说:我太累了,早点歇着吧。 石浩有些失落,但考虑到妻子的感受,他就去洗漱了一番,然后睡觉了。 第二天,李倩说要去闺蜜家,去了后就住在那了。 石浩只好自己回到市区的房子里住。 石浩也弄不懂李倩到底是怎么想的,谁家媳妇结完婚跑闺蜜家去住啊,而且,她闺蜜家还住在郊区。 更让石浩痛苦的是,李倩好不容易回家一趟,她的闺蜜也跟着一起回来了。 石浩想和李倩单独再一起相处的机会几乎很少,要么李倩不在家,要么她闺蜜在旁边像个大电灯泡。 有时,李倩还会跑回贵阳,平时联系他也是问他要钱花。 石浩算了一下,短短两个月已经给她转了几万块了。 石浩很痛苦,这婚结的跟自己单身的时候有什么区别。 他的朋友都笑他:你小子都快成“望妻石”了,天天盼着妻子回家。 石浩只能以苦笑回应,不然又能说些什么呢! 其实,石浩也有些后悔了,他后悔当初就不应该闪婚。 原来,石浩也老大不小了,看着身边的伙伴都成家了,他也着急,便去了婚姻介绍所,想找个心仪的女孩。 2023年9月,婚姻介绍所给石浩介绍了一个女孩,名叫李倩。 石浩见到她后,觉得挺有眼缘的,还比较谈的来。 两人聊了一下,大致了解了一下彼此的兴趣爱好,还有一些过往。 李倩跟石浩说,她喜欢那种先婚后爱的感情,那种爱情很浪漫。 她还问石浩敢不敢和他闪婚? 石浩也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他太想有个媳妇了,也想每天出双入对。 相亲后的第4天,石浩就和李倩去领了结婚证。 结婚当天,李倩和石浩说:“我和你结婚了,连彩礼都没有,这也说不过去啊,你让我怎么和娘家交代。” 石浩本就老实巴交,想着李倩都和自己领了结婚证了,她就是自己的媳妇了,彩礼多少也得给一些。 石浩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那你想要多少彩礼呀?” 李倩思考片刻说:“怎么也得20万左右吧,还得有三金。” 石浩点点头说:“行,我一会儿给你转过去,三金我带你去买。” 李倩听到后笑的十分开心,挽着石浩的胳膊说,那还等什么,去金店呀。 这就样,结婚当天,石浩给李倩转了20多万彩礼,还给她买了三金。 石浩提出要带李倩回安徽老家看一看父母。 然后,两人在安徽短暂的生活了3个月,这期间,李倩还回了贵阳两次。 石浩算了一下,从结婚后,他和李倩再一起生活也就40天,剩下的50天都是分开生活。 更让他痛苦的是,妻子李倩总是和他分房睡,从未履行过夫妻义务。 李倩我行我素的行为,让石浩苦不堪言,他不想再过这种生活了,他想离婚。 于是,石浩起诉到法院,要求和李倩离婚,并要求李倩返还彩礼、三金和各种转账支出。 1、石浩提出离婚,李倩也同意离婚。 《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石浩和李倩相亲认识4天后闪婚,由于在婚前缺乏了解,两人在婚后产生了各种矛盾,最后,又闹到离婚。 石浩认为两人婚后长期不住在一起,在李倩的要求下,两人一直分房睡,未履行过夫妻义务,所以,请求离婚。 另外,石浩表示,婚后李倩花钱大手大脚,经常问他要钱,自己两个月就给她转了几万元,而这些钱李倩应该返还。 李倩表示,她同意离婚,但不愿意返还彩礼等财物。 2、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其中第二款: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院认为,石浩和李倩领证后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很短,在补办婚礼后,又分开生活,一起生活时间较短。 另外,二人在一起没有生育子女,双方感情不深。 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酌情返还彩礼及三金等费用。 经过法院的调解,李倩同意离婚,自愿返还彩礼、三金以及各种转账支出一共29万余元。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