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保安干得漂亮!”湖南长沙,2个女子穿日本和服,脚踩木屐去参加漫展,被保安拦下:你可以进来,但不要穿和服。万万没想到,2女子大吵大闹,保安就一句话,不把和服换掉坚决不让进。这事彻底闹大了,官方的回应亮了,结局大反转。
(案例来源:椒点视频)
7月13日,孔欣和汤璇身穿日本和服,脚踩木屐,兴冲冲小跑着来到动漫馆,准备检票入场。
对她们这2个动漫迷来说,今天的动漫展让她们心驰神往,期待不已。
可万万没想到,她们在门口,却被保安拦住了,理由是活动有规定,不能穿和服入场,要求他们换一套衣服再进。
孔欣和汤璇面面相觑,她们认为,自己买票的时候,并没有告知不许穿和服,所以, 她们只穿这套衣服,没带可以换的。
两人气愤不已,和保安据理力争,保安指着入场通知告诉她们,自己是例行公事,不要为难他,要是不换衣服指定不让进。
女子有这个多费唇舌的时间,还不如去换套衣服。
可孔欣和汤璇不打算配合,在她们看来,如果不允许穿和服,那就在买票时通知,现在她们都站在大门口了,竟然告诉她们这个规定,这不是欺负人吗?早干啥了?
保安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箭,用自己的权利去刁难别人。
保安却告诉她们,自己必须要恪尽职守,照章办事,否则工作不保。
现场的“入场须知”中明确写着,禁止穿着有任何历史问题的服装来到现场,其中就包括和服。所以,他没有错。
可孔欣认为,漫展上是有阴阳师专区的,为什么反而被告诉不能穿和服?这不是前后矛盾吗?
外面三十多度的高温,她们大老远赶来了,却不让进,让她们在大太阳地下暴晒,真是岂有此理。
不让她们进馆可以,官方出面给个说法,然后再赔偿她们的损失,漫展不能出现日本元素和五常开会不允许中国参加有啥区别?
漫展二次元是日本的重要文化。当然不能出现日本军旗、731这种存在侮辱中国的文化元素,但是和服凭什么不行?
漫展本来就是日本文化,不允许穿和服,那就别办了。
孔欣和汤璇大吵大闹,不依不饶,漫展的官方人员很快的来到现场。
官方给出的解释,的确是禁止参与者穿敏感服饰,其中就包括和服。
但是,汤璇和孔欣所穿的,并非是传统制式的和服,而是阴阳师相关的服饰。
同时,官方承认,他们再售票时疏忽了,没添加入场须知等内容,以后一定吸取教训。
有人义愤填膺,有些女人为什么钟爱和服?穿着和服,要是在展会里面被打了,或者被人撕烂了衣服,你会找保安麻烦不?支持保安[赞]穿个木头拖鞋,万一在场馆崴脚又得被讹。
这次必须支持保安,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勿忘国耻吾辈自强!
扮演角色没有问题,你可以去里边穿,非要穿着进会展,被拦住好。
国家应该严厉打击日本曼展,和服日本文化入侵,谁举办就查谁,谁穿就查谁。严查这些到底是哪国人,是什么人,严查严办严罚到底,看看这些人是何居心。
战长沙忘了么。悲哀,咱们脚下的土地都是先辈们用血尸体换来的。你觉得穿那种衣服高尚,自豪,漂亮吗?你知道你穿的这种衣服曾经无辜杀害了我们多少同胞,多少妇女儿童残忍的被做实验品,这是几万万中国英雄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幸福生活,你觉得穿这种衣服合适吗?女士!你自己好好去想想吧!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孔欣和汤璇在购买动漫门票时,没被告知不允许穿和服入内,侵犯了她们的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孔欣和汤璇作为消费者,在购买漫展门票时并未被告知禁止穿和服入场的规定,这侵犯了她们的知情权。主办方在售票时应当明确告知相关入场规定,以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
2、如果孔欣两人无视规定,穿和服入场,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中弟弟三十四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得物品或者言论的,对于上述行为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活动主办方已经明确规定了禁止穿着有损中华民族精神或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并且和服被认定为属于此类服饰,那么她们的行为就可能违反了规定。
3、孔欣和汤璇在动漫馆前大吵大闹,涉嫌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然而,她们的行为主要是基于对入场规定的质疑和不满,而非故意扰乱秩序,因此是否构成违法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对此,你怎么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