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恶心了!”河北邯郸,一男子入住酒店后口渴了,于是用酒店的热水壶烧水喝,结果到第二杯的时候,发现热水壶里面有东西,捞起来一看,万万没想到,竟是安全套,男子当即干呕起来!

(来源:star星视频)

赵先生从出租车的后备箱拿出行李箱,吹着微风,向一家中等价位的商务酒店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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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酒店的位置不错,交通便利,靠近赵先生即将开展工作的地点。

和其他酒店一样,现代化的大堂装潢修得非常漂亮,酒店的前台也很热情,笑容甜美。

拿到房卡后,赵先生拖着行李箱,进到他的房间,墙上挂着的是风景画,床铺整洁,电视、空调等设施一应俱全。

因为舟车劳顿,赵先生把东西放下后感觉有些口渴,想要喝点热水。或者是太急了,赵先生没有把热水壶洗一洗,就直接把水倒进水壶,按下烧水的按键。

接着,赵先生开始整理自己的物品,拿起手机回复客户的信息。忙过这些,水壶里的水已经开了,赵先生顾不得其他,拿起杯子就开始倒水喝。

喝第一杯的时候,赵先生没有发现异常,咕隆咕隆就喝了大半,等到倒第二杯水,赵先生发现了不对劲,水壶里好像有东西?

赵先生不知道是什么,把水壶里的东西捞出来看,结果被恶心得不行,水壶里竟是一个打开的安全套,他刚才才喝了水壶里的水。

赵先生感觉到一阵恶心反胃,事发后,赵先生找到酒店的工作人员,要酒店给个说法。

酒店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后,态度很好,他们没有推卸责任,而是向赵先生多次道歉,还说可以把当天的房费退给赵先生。

赵先生正还处于恶心状态,看到水壶火气就噌噌噌地往上冒,关于酒店的解决方案,赵先生也感到不满意,这事太恶心人了,会给自己留下心理阴影。

经过协商,后续酒店提出退房费,并赔偿赵先生1000元的方案。

但赵先生心里还是觉得有点过不去,将视频发到网上曝光,同时提醒大家住酒店,一定要认真检查水壶。

1、赵先生这样做是不是有点不道德,酒店都赔偿他了,他还发视频曝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监督权,赵先生在消费过程中发现问题,如实反馈,合理合法。

酒店和赵先生协商的是水壶里有安全套的事情,并没有说赵先生不能把此事曝光。

而且赵先生曝光视频的时候,非常注意,没有提到酒店的名称等可以识别酒店的信息,所以并不存在反悔、毁约的事情。

2、水壶里有安全套,说明酒店提供的服务存在问题,对此,酒店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赵先生入住酒店后,和酒店形成了住宿服务合同,酒店应当提供干净卫生的房间供旅客休息,以及干净卫生的生活用品。

酒店的水壶不干净,酒店属于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遇到这种事情,客人可以要求酒店更换水壶,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3、关于赔偿多少钱。

《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只要酒店和顾客遵循自愿原则,达成一致意见,赔偿多少都可以,没有一个具体的法律标准,但要注意,民事损害赔偿采用填平规则。

填平就是将受害的损失全面填补,权利人损失多少,侵权人赔偿多少,使权利人在经济上不受损失。

最后,赵先生遭受的身体伤害和精神伤害无法量化确定,这种事情闹到法院,法院也只能酌定判决,但从司法实践来看,赔偿金额不会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