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南阳市一案件当事人董女士处获悉,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原副院长赵清来因犯洗钱罪、受贿罪等数罪并罚,被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被告人赵清来当庭表示不上诉,判决已生效。
法院原副院长一年前被开除,目前已获刑
据董女士了解,2023年8月份,卧龙区法院原副院长赵清来因“收受案件当事人财物”、“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受贿”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被卧龙区监察委员会决定开除公职,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此案当时并没有公开对外通报。2024年2月5日,南阳市中院召开“赵清来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证实赵清来早已被查。
该董女士反映,南阳市卧龙区监察委员会查明赵清来曾于2016年7月审理薛某与董女士、南阳翰龙实业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以借为名收受礼金4万元,在未查明事实的情况下,赵清来全部支持了薛某的诉讼请求。随后,董女士开始搜集证据不断申诉,即便审判人员有受贿、枉法裁判的情形,但再审之门仍无法开启。申诉期间,董女士父母等3名老人相继去世,子女学业近乎中断。
知情人:另有供认收受10万元钱款情况未查明
据知情人透露,赵清来在被南阳市卧龙区监委留置调查期间,曾主动交代了自己收受时任南阳市总工会正处级调研员薛某峰(案件当事人薛某姐姐)10万元钱款,并将该赃款主动退给了卧龙区监委。卧龙区监委曾多次通知薛某峰说明情况,但薛某峰表示当时在国外,并未露面。
依据我国《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薛某峰职级属于市管干部,卧龙区纪委监委将该情况汇报给南阳市纪委监委。南阳市纪委监委赴看守所询问了被关押的赵清来,赵清来却对此10万元钱款予以否认。
如此,赵清来在被卧龙区监委调查期间供认并上交的10万元钱就成了烫手山芋,到底还是不是赃款?如果是赃款,行贿人到底是不是薛某峰?这10万元钱款不查明,可能卧龙区纪委监委也难逃干系。
来源:法新云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