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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

8枚勋章

法律硕士.陪审员

  • 西安某公司招聘总助要求陪睡?职场女性如何避免性骚扰? 昨日,一女生应聘西安某小型民营企业,结果被老板告知工作之余需要和他处对象并陪睡。
    即便公司被曝光后也理直气壮“你不去就是了,没什么的”,目前公安已经介入。 职业性骚扰是部分女性难以启齿又不得不要去面对的问题。 骚扰的来源可能是工作中的同事、应聘时的领导或者职场中遇到的朋友。 如果抱有侥幸心理,期望自己不会遇到,但万一遇到了呢? 而且这些骚扰的来源基本都是熟人,本来防备心就不强,如果被很信任的人骚扰,心理创伤会更深。 因为担心失去工作就这么算了?别忘了创伤是会留一辈子的。 对于职场性骚扰,首先不要给对方自己“软弱”形象,敢于发声敢于拒绝,勇敢的去说不。 其次是躲避,用眼神和动作表达自己不舒服、不喜欢,将对方坏的想法扼杀在源头。 再次及时取证,包括录音和视频,以便后期投诉时使用。 最后将事情告知工作中所有人,只有将事情“广而告之”,才能有公平公正解决的机会。 职场性骚扰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相比于工作,更重要的是自我保护。 #今日新闻我来评#
  • 哪些信访行为不可为?

    23小时前
    图片
    05:16
  • 全网的女人都在问自己老公,八个瑞士卷自己能吃几个? 八个瑞士卷,老公吃了两个,两个小孩各吃两个,还剩两个放冰箱里,女人问自己能吃不?
    我也等了几天,但全网的女人都问了,我们家那位一直没问。 我们家是这样,如果买了八个瑞士卷,我老婆肯定先吃两个,两个小孩各吃两个,剩下的两个肯定会被她塞回包里,等着明天带到办公室吃。 可以肯定的是,自始至终我都不会知道剩下来那两个瑞士卷长什么样。[呲牙] 这种热量高的甜食不吃也罢,专家都说了一个瑞士卷的热量等同于一碗米饭。 至于有人将原博主诉至网信办,认为她故意挑起家庭矛盾,是摆拍、“炒作”。 这个倒不至于,纯粹一乐而已。 #一句话情绪树洞#
  • 在基层,最崩溃的是事事留痕。 今天看了一篇文章,应该是政府基层工作人员写的,内容很真实,分享下。
    文中大概意思是基层工作人员很累,每天要面对业务主管、条线领导、属地主管各种“婆婆”要情况要材料要数据,都强调要立刻办,每天被催的像陀螺转个不停。 各种检查应接不暇,审计组走了,督查组来了,督查组走了,巡视组又来了。 被检查对基层是一件头疼的事,全员加班加点准备材料备查,检查组要的有些材料都没听说过,只好做到无中生有。 好不容易等到检查组走了,还要对着问题清单逐条整改,整改结束了,发现新的检查组又来了。 各种检查,光是写整改报告和准备佐证材料,就让基层工作人员时刻处于崩溃状态。 基层最累的还是事事留痕,准备台账。 日常开一个协调会需要准备好会议通知、签到表、照片、会议纪要……不然突然下来检查没有就会被追责。 这些材料不仅要纸质的,还要扫描好存档,不然哪天丢了就说不清了。 长期下来,每位基层工作人员桌上都堆着档案盒。 虽然推崇无纸化办公,但各种系统里的数据都需要自己去录,数据都是纸质填写的,对比下来反而程序更多。 对于基层工作人员,手机里存着一堆留痕视频和截图不敢删除,通过留证据来保平安。 这样持续下去,工作效率自然就慢了。 部分引自《职海集》 #分享你的身边事儿#
  • 开庭时紧张大脑一片空白怎么办? 昨日陪审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当时原告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法官在提问环节问了几个案件有关小问题,原告紧张回答不上来,于是在庭上哭哭啼啼,斥责法官故意为难她。
    很多人第一次出庭会紧张,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但庭审表现又直接关系到案件成败,此时应该怎么做? 在法庭上如果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好的方法是围绕着准备的材料去阐述,也可以直接照着材料去读,但不要不懂装懂,甚至瞎说,此时你的大脑是一片空白,很容易说错话。实在不知道怎么去说,直接让法院依法认定就可以了。 面对法官提问环节,做到言简意赅,直接回答问题,答案从准备的材料中去找,如果一时紧张找不到,直接说庭后提交书面资料就行。 第一次参加庭审的当事人思维短路很正常,因此提前准备一份答辩或者应诉材料就显得很重要。 #聊聊社会新鲜事#
  • 什么是《信访工作条例》中规定的行政程序?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程序解决的事项,导入相应程序处理。
    除最常见的行政复议外,行政程序也包括行政赔偿、行政补偿、行政强制、信息公开等程序。 行政复议是当事人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行政行为的申请,复议机关通过依照法定程序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 行政裁决是行政主体依照当事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之间发生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处的行为。最常见是对土地权属纠纷的裁决。 行政确认是行政主体对当事人法律地位、关系、事实进行甄别并给予确认、认定、证明并宣告的行政行为。最常见的是户籍登记。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依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审核,并准许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最常见的是发放教师资格证、法律从业资格证等。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当事人,通过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最常见的是行政拘留。 对于可以通过行政程序解决的事项,职能部门应当导入相应程序,并出具法定途径告知书,并作出相应行政程序处理决定。 #聊聊社会新鲜事#
  • 对方声称付款前必须撤诉?可要思考好了 近日看到一个案例,一国企拖欠当事人工程款,当事人多次前往国企讨债无果后,选择去法院起诉,国企收到法院传票后,立即联系当事人撤诉,称已经内部形成支付欠款的方案。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工程生意如果与行政单位、国企接触较多,大部分人遇到欠款情况,出于民不与官斗的考虑,不会去选择诉讼,而是一遍遍的电话讨要。即便是当事人最后实在没办法起诉了,对方也会说同意支付,就是要等等,前提是要求撤诉。 但撤诉的风险很大。 首先,撤诉后对方会与当事人新签订协议,里面写着什么时候归还、如何归还等信息,这也就相当于重新打了张欠条;其次,即便撤诉,法院诉讼费、律师费这些是不归还的,相当于打了水漂;最后,撤诉后对方不履行或者延迟履行新协议,当事人还要再次去法院起诉,再走一遍程序。 所以,在对方要求撤诉时必须充分考虑风险,好好思考对方是否真的值得信任。最好的办法是双方去一趟法院,由法院出一份盖章的调解书,对方后期不可能履行,也可以直接走执行程序,也是规避风险的有效方式。 #聊聊社会新鲜事#
  • 在诉讼程序中,哪些事实不需要去举证? 在诉讼过程中,很多事实是不用提供证据的,也无需当事人去举证,法院可以直接认定。这些客观存在的事实也被称为免证事实。
    免证事实一共分为八类。 第一是自然规律以及相关定理定律; 第二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第三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推定的事实; 第四是根据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出的另一事实; 第五是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认定的事实; 第六是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认定的事实; 第七是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第八是当事人的自认事实。 以上就是法律规定的不需要证据证明的八类事实。 #聊聊社会新鲜事#
  • 什么是信访“依法分类处理意见书”? 在信访三级行政程序里,信访人最常收到的信访文书有五种,“受理告知书”“处理意见书”“不予受理告知书”“不再受理告知书”“复查(复核)意见书”。
    但今年以来,很多信访人会收到新的信访文书“依法分类处理意见书”,这实际是对原有的“不予受理告知书”的一种改版。 在过去,对于涉诉、涉仲裁、涉调解等事项,职能部门出具信访不予受理,直接告知不受理。 之所以会有新的文书出现,与《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以及今年以来“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密切相关,职能部门除了告知不受理外,必须要解释不受理的原因及法定申诉渠道。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对走访反映涉诉问题的信访人,应当释法明理,引导其向有关政法部门反映问题。 根据“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 ,仲裁、诉讼、复议、申诉等事项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也就是说,后期信访不再承担“无所不能”角色,更多是一种“兜底”角色。 #聊聊社会新鲜事#
  • 天才少女姜萍获奖被证实是作弊,但继续洗白的人还很多。 1月3日,涟水中专发布通报,承认天才少女姜萍初赛中获得学校教师帮助,并决定给予教师训诫谈话、取消评优资格的处理。
    这个处罚结果是否是轻了? 当姜萍进入阿里巴巴决赛时,风光无限,大小媒体都在宣传“寒门贵子”,争先恐后的去学校、家中报道。只要网络有一点质疑,立刻被一堆人机口水淹没,有被炒作的消息。如今作弊行为被坐实,不知道打了多少人的脸。 寒门是能够出贵子,但一定是凭借着真才实干。靠着作弊、包装被称为“天才少女”,“寒门贵子”的,是对真正的草根天才,寒门贵子的侮辱,也是对同考人的一种羞辱。 不过不幸的是,即便学校已经公布了调查结果,洗白的人还是占多数。有人称其他考生也可能作弊为何盯着姜萍不放,有人声称批评是抹黑是酸葡萄心理,有人声称老师的能力根本比不上姜萍,谁帮谁还不一定。 这些评论简直刷新了三观,本来结果公布后大部分人也没说什么,但洗白的人首先发声,不得不让人怀疑是什么心理。继续洗白吗?还是为了流量。 #止沸悬赏活动之新闻解读#
  • 餐馆吃饭时遇到直播,食客起诉肖像侵权获得赔偿 今天看到南京市中院一则判例,一食客去餐馆吃饭时,遇到商家对店内通道拍摄,食客因为“被直播”上前要求商家停止,餐馆拒绝后食客向法院提起肖像权侵权,法院最终判决餐馆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公民的肖像权受到法律保护,但也就是一部分人,为了引流,随意拍摄他人制作视频,且在不打码的情况下上传至平台获得收益。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一方面有权要求停止拍摄、删除视频、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另一方面有权要求平台删除视频。 #今日新闻我来评#
  • 律师向律师借钱吃饭被拒,能否给他一份尊严? 知名律师周泽两天前在微信朋友圈吐槽,他在广东办案期间,一东莞律师向其借钱吃饭,称长期没案源饿到不行才不得已开口,周泽律师也果断拒绝,认为借钱解决不了他的根本问题。
    看了后,感慨律师何必为难律师,对方只是开口借饭钱,金额也不高。周律师不借也就算了,还发朋友圈,还发了一通长篇大论,还感慨现在的律师人多案少,不懂是为了彰显自己不愁案源还是标显自己能力很强?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估计东莞律师也不会拉下脸皮去求那十元、二十元饭钱吧? 全国70多万的律师队伍,加上大环境下行,动不动大几千、几万的律师费也不是普通人都能承担的。再加上律师圈的“二八定律”,部分律师是接不到案子实属正常。如果不是靠着自媒体的那点收入,估计大部分青年律师是要饿着肚子的。 关键还是要放下架子,该提升提升,该展业展业,不要等着案子主动送上门或者同行介绍。律师的办案成本很高,扣除20%的管理费,20%的案源费,20%的合作办案费,一年5万的工位费,一年3万的社保费,还有类似企查查、扫描王这些的会员费,出差费住宿费办公用品费等一大堆,实际到手的寥寥无几。80%的律师,只是在温饱线上挣扎而已,那些自媒体上光鲜亮丽的律师,衣服首饰要么是借的,要么是假的。 这个世界优胜劣汰的趋势在经济下行的当下尤为明显,没有人会同情弱者,但我们更不应该嘲讽弱者,毕竟,谁都不是一辈子的强者。 #分享你的身边事儿#
  • 邻地通行、车位纠纷等产生的相邻矛盾,该如何去破解?
    2024-11-01
  • 哪些信访事项,会由上级单位处理和回复?
    2024-11-01
  • 业委会“成立难”,究竟是物业、物管部门,还是业主们的错?
    2024-11-01
  • 无理事由导致的信访投诉被滥用?可能是化解方式需要再优化
    2024-11-01
  • 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社会调解各有什么不同?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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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28
  • 在信访过程中,以下15种认知不利于解决问题,只会自己越陷越深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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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17
  • 诉访分离中的诉讼是“应诉”还是“可诉”? 诉访分离是信访工作重要原则之一,本意是为了避免行政干预司法程序情形出现,对于涉诉类事项,一般引导当事人通过申诉或上诉途径反映,不得进入信访行政三级程序。
    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反映涉诉类问题一定要引导至司法机关反映,也并不是所有的涉诉类问题都要转给司法机关去办理。 可以说,大部分的信访事项,既可以依法通过诉讼途径处理,又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处理,有权处理部门既可以告知诉讼权利及法定时效,引导至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以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为由免除自身法定职责的义务。 最常见的是邻里纠纷,如果邻居在对面楼顶加盖违建,对当事人采光造成影响,当事人前往执法部门投诉,执法部门既可以引导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反映,但也必须履行法定拆违职责。在房屋交付过程中,购房人发现某处质量存在问题,向质监部门投诉,质监部门既可以引导信访人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反映,但也必须履行法定验收职能。 也就是说,诉讼更多是当事人一种选择权利,信访人既可以选择诉讼,也可以选择信访等其他程序处理。信访部门既可以引导或者协调启动其他程序,也可以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处理。并不是说只要可以诉讼就属于涉诉类信访问题,就应当不受理。 参考《信访工作条例辅导读本》。 #聊聊社会新鲜事#
  • 如何评价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优先”策略?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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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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