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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有网友发布视频称:一个女子给家属办理转院,医生说血压太低,25~15mmHg,不能出院,一出这个门人直接就没了。家属就是一意孤行,医生也急了,问她:是你懂还是我懂?

女子还一直说:我根本就不能明白,医生表示不想再说,医生想推走她,最后两个人发生推搡!

医生的担心肯定是有道理的。不能满足转院要求,还非要嚷着出院,出院后遇到问题,肯定又是找医生的麻烦。有很大一部分的家属通过在网上查询,觉得自己比医生还懂,又觉得医生让住院,是为了赚取医疗费,其实既然已经去到医院,就应该听从医生的安排。

这位医生很负责任了,血压20急救中还转院,医生指责家属在作在胡闹。确实血压上不去,去哪个医院都没用,最基本的生命体征都不能保证;如果血压能稳住再转,那再尊重患者家属医院,去哪里治疗都可以。这换其他医生都会这么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未尽到该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强制出院前,医务人员应充分说明病情及出院可能带来的问题‌。

也就是说,患者在病情虽有好转但未达到出院标准时,如果执意要求出院,可以办理出院手续。但必须经科主任同意,并在病历上签字留据,说明是自己要求出院,责任自负‌。

其实不讲道理的是少数,真的强行要求,在不违背诊疗规范前提下,可以录音、拍视频签字等为证。要作死就随他们吧,没必要惹祸上身,到时被打、或者被定义互殴,得不偿失。

来源:规培医生(本文内容及图片来源网络,版权或知识产权归原创者所有。除非无法确认,“医务之声”都会标明作者及出处。本平台选用仅用于科普,不作任何商业用途。如有侵权烦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并表示歉意。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