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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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消协发未成年人网游消费提示,究竟“提示”谁#
    近期,中消协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上海某公司运营的某款游戏存在未成年人未经家长同意大额充值问题。涉诉未成年人大多通过偷看、偷拍等方式获取家长支付密码,趁家长忙于工作、无暇留意手机的空隙,使用家长手机或家庭闲置手机持续充值,平均涉诉金额达2551.57元(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10日接诉统计)。 中消协发布这一信息,既是提醒家长理性看待退款纠纷,依法依规维权,也是提示家长们履行好监护职责,培养孩子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同时,也是提醒网络游戏平台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筑牢风控防线。希望有关各方读懂中消协的善意提醒,各自切实履职尽责,减少或者避免这类纠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不过,仅提醒的作用是有限的。此外,是否有必要对涉事上海某公司进行行政调查、公益诉讼,也值得考虑。因为该公司被家长集中投诉,短短四个多月平均涉诉金额高达2551.57元,不免让人怀疑该公司是否严格依法履行责任义务。如果该企业没有依法履责放纵未成年人玩游戏并充值,还应该受到行政查处。 国家新闻出版署明确规定,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16周岁用户,单次充值金额≤50元,每月累计≤200元,16~18周岁用户,单次充值金额≤100元,每月累计≤400元,超限额充值可主张退款。如果上海某公司没有按照这一规定执行,不但应当退还超限额充值费用,还应被约谈整改。 短期内平均涉诉金额这么高,该公司是否没有依法落实法定责任,也值得调查。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游戏平台应当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应当采取措施,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若违反上述规定,有关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如果该公司严格依法履责,应该不会成为被集中投诉的对象,也不会短期平均涉诉金额达2551.57元。如果违规,应受到相应行政处罚。此外,同一家公司被集中投诉,说明其问题比较突出,或侵害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还涉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 假如针对违规侵权公司,行政监管、公益诉讼缺位,就会变成家长与该公司的博弈,家长就会处于弱势,既面临客服电话难以拨通,也面临举证难等问题。另外,网络游戏在各类APP上大量投放广告,点击广告就可跳转免费下载,容易诱导未成年人玩游戏,这需要对网游广告宣传加强监管,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消协发布的提示,也在提醒有关部门对涉未成年人网游加强监管。因为涉及未成年人的游戏充值案件呈逐年增长态势,情况不容乐观,亟需合力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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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上海某公司”,能否行政调查?

    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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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要出去吃饭”,要问“为什么”#
    近日,福建厦门,网络热传视频,一群工人被围挡拦住,高喊“我要出去吃饭”,有激动者还使劲摇晃围挡,视频显示,有警方到场处置。有网友称,“工人自由被限制”,“不许外出吃饭必须在食堂吃”。据了解,事发地位于厦门翔安区新圩镇中建一局高性能锂电池基地建设项目的工地。 对于此事,各方说法不一致。有知情网友称,“限制农民工外出吃饭,要求在食堂内部吃饭,里面的饭既贵又不好吃。”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称,没有网传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工地有大门,规定要走大门口出入,但是大门远工人不愿走,“不愿走还非要爬墙出去”。当地住建局工作人员回应与警方说法接近。 尽管当地官方有回应,但却是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说法,并不是官方正式通报,权威性自然不足。更重要的是,此事涉及的三个关键问题,没有权威答案,或者说,没有理想的答案,所以并不能完全打消公众疑问。要想避免这类事件在网上发酵,还需要针对工地工人、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作出权威合理回应。 首先,涉事工地食堂的饭菜质量与价格究竟如何?如果该工地食堂饭菜味道可口、价格合理,按理说,工人们完全没有必要集体外出吃饭,更没有必要“爬墙出去”。既然视频中出现工人高喊“我要出去吃饭”,说明该食堂的饭菜品质、价格与工人的期待有很大距离,故而,工人们用脚投票,非要选择外出就餐。 从实际观察,有的工地食堂饭菜受到工人青睐,如媒体去年报道,厦门湖里区规模最大的工人“暖心食堂”开张,13元吃饱又吃好。而有的工地工人集中到街边路边摊吃饭,则是因为工地食堂饭菜既贵又不好吃。当工人集中到外边吃饭,工地食堂是否存在从工人嘴边克扣、牟利等情况,有待深入调查、回应。 其次,能否为工人们出入工地提供便利?不可否认,工地大门位置设计需要考虑安全因素,但也要考虑出入便利——既要方便工人们出入,也要方便物资运输。如果工地大门设计迫使工人舍近求远,就缺乏人性化考量。如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工人意愿在视频展示的围栏处开一个小门,怎么就不可以呢? 其三,对工地食堂监管和工人权益保障是否到位?显然,从建设单位到相关部门,都有责任对工地食堂、工人出入等情况进行监管,以便更好保障工人餐食和出行便利。但从工人喊“我要出去吃饭”来看,工地食堂、工地大门设计,似乎都由施工方说了算,没有人代表工人说话,相关监管监督环节也涉嫌缺位。 常言道,“人是铁,饭是钢”。如果吃不饱、吃不好,工人们就没有劲头干体力活。而且,每个工人都是家庭的“经济顶梁柱”,尽可能多地为家里寄钱,自然不愿吃价格较贵的饭菜。从理论上来说,工地食堂属于内部食堂,施工方或许还有补贴,饭菜不应该“既贵又不好吃”,但事实与想象往往有很大距离。 总而言之,民以食为天,工人吃饭问题是大事,不能以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个人回应来了事。只有权威回应、科学整改,才能真正安抚工人的情绪,也能给关心此事的公众一个满意交代。也只有权威回应才能驱散网络谣言、以正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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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要出去吃饭”,能否权威回应“三问”?

    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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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火云邪神”与“陈真”,哪个狠角色让你难忘?#
    “火云邪神”是周星驰电影《功夫》中的一个角色,其扮演者梁小龙近日不幸离世,享年77岁。 这条消息登上多个热搜榜,不全是因为“火云邪神”。其实,梁小龙是武术家、武术指导,扮演过很多重要的角色。今天年轻人大概只知道“火云邪神”,其实,梁小龙两次在连续剧中扮演“陈真”,同样红遍华人世界。 在年轻一代眼里,“火云邪神”扮演者走了! 在60后、70后眼里,“陈真”扮演者离世! 但不管梁小龙哪一种银幕印象留在观众记忆中,这都说明梁小龙职业生涯是非常成功的,人间这一趟,他没有白来。 最近,大家熟悉的一些人,如“网红女局长”贺娇龙、“棋圣”聂卫平、核物理学家魏宝文院士等知名人士,先后离开了我们。 今天,我们该如何与这些名人告别? 有人会到追悼会现场亲自送别,有人在网上以不同方式悼念,还有人在心里默默祝福逝者走好。 坦率说,我们不仅在告别那些逝去的名人,也在与昨天的自己告别。 比如,梁小龙的部分银幕形象深入人心,告别梁小龙,也是告别看“陈真”时的青春岁月、看“火云邪神”时的陈年往事。 再比如,看到贺娇龙突然去世,不免让人想起她策马扬鞭,她大力推广新疆文旅,还让人联想到文旅局长们曾经争相“出圈”等话题。但这些都已成往事。 总之,往事都成过去,不管愿不愿意,谁都得告别过去,以及告别人世。即使你功夫再厉害,即使你万般善良能干,都难逃命运的魔咒。 当然,这些名人的突然离世,也在提醒活着的我们,生命无常,珍惜当下。 我们不能决定自己生命的长度,但可以主宰自己人生的宽度、高度和深度。 同时,我们要从这些名人成功的一生,看到某些规律和特点,比如成功来之不易,贺娇龙从马上摔下受伤多次,梁小龙出身贫寒家庭从替身演员做起,都印证了同一个道理:奋斗不一定能成功,但不奋斗连成功的机会都没有。 “火云邪神”和不同版的“陈真”,哪个角色形象给你印象最深,欢迎在本视频评论区留言讨论。 当然,也可以讨论贺娇龙、聂卫平等名人对你的影响。 顺便介绍一下,我是长期关注热点、关注消费的博主。 欢迎大家关注、评论、点赞、转发,并访问本人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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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校外卖频频丢失,岂能“甩锅”商家和骑手#
    “校园送通知取餐,我立马下楼翻遍货架,外卖还是没了!”近期,四川某高校大一学生张旭东(化名)无奈吐槽。这已经是她入校以来第六次丢外卖了,这样的遭遇在校园里并非个例。记者针对山东、四川、河北、新疆四所高校的80名大学生展开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超半数学生曾有过丢失外卖的经历,65%的学生一提到外卖,首先想到的是“易丢失”。 “丢外卖”这种事,虽然社会上偶尔也发生,但高校属于“重灾区”。有学生“三个月丢六次”,有学生“一顿饭点两回”,是外卖“易丢失”的缩影。这主要是因为高校推出“校园送”服务后,外卖骑手只能将外卖送到校门口,再由校内骑手接力送至指定地点,但因外卖柜供不应求,外卖只能放在无人看管货架上,这给了“外卖小偷”作案机会。而“丢外卖”责任归属存疑。 调查显示,外卖被偷后,37%的学生选择自认倒霉、不采取任何措施。这意味着学生吃不到外卖,还得为丢失的外卖买单。即便学生维权,也要耗费时间、精力,未必能达到目的。学生向平台投诉后,平台会协助处理退款,这意味着平台大概不会买单,那么买单者就不外乎骑手和商家,但“丢外卖”发生在校园里,与骑手和商家无关,让其买单有些冤枉。这种情况有待协商处理。 显而易见,“丢外卖”发生在校园,高校应该为此负责。然而,很多高校并没有做到。比如,四川某高校学生“丢外卖”后,曾要求保卫处查监控,画面里偷外卖的人的一举一动都看得清清楚楚。可保卫处建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种处置态度既纵容“外卖小偷”,也让学生承受不该承受的损失。更重要的是,高校虽然推出了“校园送”服务,但没有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服务。 譬如,既然高校知晓学生对外卖需求很大,学生取餐高峰时间段外卖柜不够用,容易丢失外卖,按理说,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外卖柜,或者安排专人核对订单分发外卖,但高校在设施投入、人员配置、压实责任等方面,工作都很不到位。如果高校在外卖货架处增加摄像头,贴“防偷标识”以及偷外卖所要承担的后果,相信会有震慑作用,但一些高校连这种基本工作都未做到。 也就是说,对于“丢外卖”,高校不是不能防范,而是不积极作为。实际上,有多种措施可防范“丢外卖”。另外,学生对预防“丢外卖”有各种建议,但未见高校倾听和采纳。这都表明高校推出“校园送”是好事,但没有为此做好配套服务。如果监控发现,部分丢失的外卖被某些大学生所偷,更要以“丢外卖”为契机,对大学生进行道德和法律教育。这方面高校同样缺少作为。 令人欣慰的是,国内不少高校已经开始探索破解外卖困局,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例如,有高校采取自主管理、免费服务模式建设智能外卖柜;有高校明确宿管员的外卖管理职责等等。这些做法值得肯定,也值得推广。当然,外卖平台也可以在高校投资设置外卖柜,以方便学生使用。而且,“丢外卖”后的责任归属有待明确,将“锅”甩给骑手和商家或者学生,显然有失公允。 也就是说,高校与外卖平台应该为“丢外卖”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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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卖“校园送”岂能变成“校园丢”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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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莫让“签约”“密考”架空招生政策#
    日前,广州市教育局印发《2026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负面清单》(下称《清单》),明确禁止学校以各种名义与学生或家长签订“协议”及“约定”;禁止学校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开展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要求学校要在招生简章中发布分班原则等。 《清单》共列举10类违规行为,“签约”“密考”只是其中之一。所谓“签约”,是指即将参加中考的学生与高中之间的约定,主要约定内容为学生第一志愿填报“某某高中”,高中承诺“某某班型”。这相当于学生提前锁定高中及班型。即便中考成绩达不到录取线,学校也会想办法让学生就读。 这实际上是优秀初中生与头部高中之间的“二人转”游戏,一方为了提前“买个上高中的保险”,另一方则为了抢占优秀生源,为三年后高考升学成绩排名进行铺垫。虽然说这种“签约”互惠互利,但架空了现有统一的中考及高中招生政策,而且存在损害教育秩序、教育公平等隐患,亟待统一叫停。 所谓“密考”,是指学校利用中介机构招生、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这实际就属于“掐尖招生”,也架空了现有招生政策。可以说,“签约”与“密考”,均违反了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 比如“十项严禁”明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虽然该规定没有明确写入“签约”,但“签约”也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至于“密考”,明显违反了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当这类“签约”“密考”实际上取代了中考和高中招生政策,那么现有政策就失去了意义。 中考是将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选拨考试融合为一体的考试,无论是国家层面统一安排中考大政方针,还是全省统一命题,都是基于公平性、阳光性、规范性考虑。而某些高中随意与学生“签约”,或者委托培训机构组织“密考”,难言透明与规范。而且还给学生和家长带来不少烦恼,加剧社会焦虑。 比如相关报道显示,杭州部分高中“签约”的时间越来越早。往年一般“签约”会在初三的寒假开启,近年来扩大到初三开学初,甚至部分初二、初一学生也加入“签约”。这不仅打乱学生的正常学习节奏,影响教育教学秩序,还让学生、家长提前陷入焦虑。而且高中生选科后或意味“签约”失效。 来自广州信息显示,各学校通过“签约”等方式争抢生源的过程中,少不了明争暗斗。有老师反映,因为签约的存在,很多规矩被打破,学校、家长、考生都被搅进浑水里,很累。有高中校长也表示,因为签约的存在,招生的逻辑就变了,演变成了恶性竞争。对学生而言“签约保障”藏着滑档风险。 所以,广州市教育局通过印发《清单》严禁“签约”“密考”等违规行为,很有针对性,很必要。此举有望让被架空的中考和高中招生政策重新归位,有望纠正高中招生乱象,让“阳光招考”普照人间。不过,广州部分高中是否严格落实《清单》规定有待观察。因为显性违规行为可能变成隐蔽操作。 要想从根子上纠正“签约”“密考”,恐怕需要改变高考评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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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伤员“无费用先救治”彰显生命至上#
    近日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召开今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介绍2025年工作的主要情况和2026年工作思路和措施。该局事故处处长于海涛透露,正会同有关部门尝试在全市各医疗机构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员“无费用先行救治”民生保障举措,即以政府信用为背书,确保伤者在“无费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获得全面救治。 交通事故中的伤员,无论是开放性创伤还是闭合性创伤,只有及时救治,才有望减少重伤率、降低死亡率。因而,国际上有个“创伤救治黄金一小时”原则。过去,交通事故伤员被送到医院后交不上押金,不少交警做担保救人,随后再补交抢救费用。但抢救后,因为经济困难、事故纠纷扯皮等原因,拖欠救治费用的事常有,又成了交警和医院头疼的事情。 近些年来,各地均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交通事故中无法及时获得赔偿的事故当事人提供紧急救助。其中,北京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成立于2016年,目前已累计为9059名事故伤员提供救治保障,使用救助资金达5.15亿元。在此基础上,北京拟推行交通事故伤员“无费用先救治”措施,这又有什么样的决策考虑,值得深入探究。 据悉,各地道路救助基金都需要申请,群众登录相关平台并填写个人信息后,等待受理和审核。即便平台“7×24小时”提供服务,仍需等待一定时间,而救治伤员分秒必争,不容等待。于是北京探索推出“无费用先救治”措施,让伤员第一时间获得全面救治。2025年已有254名危重伤员经医疗机构全力救治成功脱离生命危险。可见,该措施收效明显。 北京一旦在全市各医疗机构推行交通事故伤员“无费用先行救治”举措,由于以政府信用为背书,由道路救助基金来兜底,无疑会得到各医疗机构的配合,那么交通事故伤员的生命健康,就多了一种保障。此举既彰显“以民为本”,也彰显“生命至上”。也就是说,在救治交通事故伤员方面,北京市相关部门将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障,置于更重要位置上。 这不仅能打消交通事故伤员及其家属的顾虑,也有助于提升医疗机构的救治效率,主要原因是消除了“费用之忧”。显而易见,生命是第一位的,费用是第二位的,不能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因此,对交通事故伤员实行“无费用先救治”,既要在北京所有医疗机构推行,其他城市也要借鉴这种做法,将“生命至上”的理念,贯彻于交通事故伤员救治全过程。 当然,救治交通事故伤员是系统工程,“无费用先救治”只是其中之一。据悉,北京交管部门已建立交通事故伤员救援救治体系,确保急救部门在“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伤者及家属意愿”的原则下,将伤员及时送到具备创伤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并在院内开辟交通事故伤者救治和道路救助基金救助“绿色通道”。目前这套体系良性运转。 全国层面,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上个月联合印发通知,部署推行交通事故联合处置“八项举措”,包括推行共享交通事故伤员救治信息、落实交通事故伤员救治保障、完善交通事故伤员救治网络、规范交通事故伤员转运流程、做好院前院内救治衔接等,进一步提升交通事故伤员救治水平。望各地借鉴“无费用先救治”,不大折扣落实“八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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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伤员“无费用先救治”能否推而广之

    202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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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电真实智能化水平须“有一说一”#
    近年来,在技术迭代与政策加持下,智能家居家电产品正加速融入百姓日常生活,成为消费升级的重要驱动力。然而,在市场繁荣的背后,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与挑战。记者近日采访发现,部分智能家居家电产品存在“伪智能”现象,其问题主要集中表现为功能夸大、操作复杂、体验存在落差等问题。 无疑,我们已进入智能化时代,各种智能产品琳琅满目。但并不是每件智能产品都是真智能,譬如,智能炒菜机在烹饪过程中需要频繁的人工干预,与解放双手的预期形成明显落差;商家宣称智能手表会自动将孩子的血氧状态实时发送给家长,但实际无法实现数据即时推送;有的智能洗衣机自动投放的洗衣液不准确…… 这些“伪智能”产品,既没有做到便民,也没有做到“护民”,还未做到节约等,甚至会造成损失。如调查显示,有28.96%受访者反馈智能洗衣机因智能识别衣物错乱导致衣物出现缩水、染色等损坏情况。而不少商家在宣传销售智能家电产品时,往往将“智能化”说得天花乱坠,或做出具体承诺,但消费者使用不智能。 也就是说,部分智能家居家电产品所渲染的“智能”,是一种夸大功能功效的假面具,目的是为产品塑造“高智能”形象,以提升议价能力和产品销量。然而,消费者实际使用体验与商家的宣传、承诺存在天壤之别。这不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还损害了智能类产品形象和行业形象。“伪智能”产品亟待打假。 这里所说的打假,是指应该依法挤出智能家居家电产品宣传与实际不符的虚假“水分”,将真相还给市场,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倒逼行业企业在公开宣传、功能功效标注、产品质量等方面“去伪存真”。而要想打掉“伪智能”的假,关键在于科学认定。过去,认定“伪智能”由于缺乏权威标准,给了商家“吹牛”的机会。 但随着去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要求和评价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8219.1—2025)、《智能家用电器应用场景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46505.1—2025)等国家标准,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实施,智能家电产品“伪智能”的面具,恐怕戴不下去。 因为,这两项国家标准从“智能能力”和“场景效果”两个关键维度清晰界定了智能家电,在引导规范企业研发生产的同时,也能让消费者明白选购、安心使用。那么,商家再想夸大智能化水平,可能不灵了,很容易被消费者识破。更重要的是,消费者维权有了权威依据,有关部门处理消费纠纷、处罚违法行为也有根据。 如果商家脱离上述国标要求和产品实际功能功效进行夸大宣传、承诺,就涉嫌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如果产品质量不符合国标要求,还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对于任何违法行为,既可以依法开出罚单,消费者也可依法维权,要求退款退货或索赔。这都将倒逼商家真正做实产品智能化。 需要明确的是,虽然我们已进入智能化时代,从大件商品(如智能汽车)到小件商品(如智能手表),都程度不同的含有智能技术,但总体来说,各种产品的智能化水平提升有个过程,也没有止境。我们寄希望一步到位“解放双手”也不现实。但包括智能家居家电在内的智能产品,智能化水平须“有一说一”,不能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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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能家电“伪智能”,假面具如何撕下

    2026-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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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倒牛”不倒,何以食安#
    2025年6月至9月,未经检疫的牛肉多次从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流入荆州市沙市区,被监管部门发现并处罚。媒体发现这桩案件背后,是一个触目惊心的贩卖“倒牛”链条。所谓“倒牛”,行话里是指生病了倒在地上爬不起来快死的牛。 虽然有官方人士表示,“倒牛”不能直接等同于病牛,需要进一步检测,但在当地从业人员眼里,“倒牛”是爬不起来的病牛。否则,价格不会只有健康牛价格的70%至80%。如果“倒牛”没病,不会着急违规宰杀变成无证牛肉。即“倒牛”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禁止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倒牛”贩卖链条都在挑战前述法律规定。 据悉,从源头牧场到农贸市场摊贩,都知道自己交易的是“倒牛”。这意味着这个链条上的每个人都清楚,生产经营“倒牛”及其肉类制品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在利益驱使下依然我行我素。这将食品安全风险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幸运的是,荆州市沙市区有关部门在专项检查时发现无证牛肉,既成功阻止部分无证牛肉流向市场,也让“倒牛”贩卖链条得以曝光。然而,这不是沙市区第一次发现无证牛肉,即便责令整改期间,仍有无证牛肉流向市场。这意味着有“倒牛”流向百姓餐桌。 近些年来,有关病死猪肉、病死牛肉流向市场的新闻并不鲜见,涉案不法人员都受到法律严惩,失职监管人员受到追责问责。因为我国以“四个最严”守护食品安全。按说,“倒牛”贩卖链条的从业人员应汲取教训,相关地方监管部门也应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遗憾的是,这条黑色链条上相关人员看到“牛快不行了”,仍然安排人急宰,再拖到屠宰场处理;而屠宰场有官方派驻的兽医,兽医虽未开具检疫证明,但未能阻止宰杀后的“倒牛”被处理和销售;按说,从四川发来的“倒牛”也要检疫证明,但却无证流通。 由此可见,从“倒牛”运输到屠宰场,从官方兽医到某些批零市场等,均没有成为食品安全合格防线,导致“倒牛”流向市场、流向餐桌,比如有宰杀后的“倒牛”曾在荆州某农贸市场销售一空。当有关各方责任失守,老百姓就会成为问题肉的最终受害者。 对于涉案人员和企业,有关地方执法部门开出了罚单。比如沙市区经营无证牛肉的商户,被没收涉案牛肉200KG,罚款10万元。沙洋县农业农村局对涉事的两家屠宰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存在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等直接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从牧场到餐桌,从活牛到牛肉的整个流通体系,如何全链条监管,更值得思考。如果养殖环节对活牛加强监管,就能及时发现“倒牛”;如果物流环节严查检疫证明,“倒牛”无法跨省跨市流通;如果屠宰场、批零市场尽责,“倒牛”也不会变成风险食材。 说到底,“倒牛”流向餐桌折射出多个环节全失守。那么,就要系统修复整个食品安全监管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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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缅怀“棋圣”聂卫平,能否说些“人”话
    1月15日, #“棋圣”聂卫平病逝# 相关话题,引发全网关注。从围棋界名人到知名企业家、体育明星,从普通网友到各大媒体,都纷纷发文缅怀聂卫平。 顺便预告一下,聂卫平遗体送别仪式将在1月18日举行。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报道和网上观点,基本上都围绕“‘棋圣’聂卫平”歌功颂德,将聂卫平的棋坛传奇事迹一一道来。 下面这段话出现在很多报道和缅怀文章中—— 聂卫平是上世纪中国围棋振兴的关键人物,在八十年代的中日围棋擂台赛中,他作为主将力挽狂澜,连胜多位日本超一流棋手,创造了“擂台神话”,极大振奋了民族精神,被当时的国家体委和中国围棋协会授予“棋圣”称号。 聂卫平还作为围棋国家队总教练,带教出常昊等世界冠军。作为中国围棋协会副主席、名誉主席,他积极参与围棋活动,对中国围棋的普及、发展、走向世界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奠基性贡献。 这是对聂卫平传奇一生尤其是围棋贡献的精彩总结。 我在这里也向聂老表达敬意,愿你在另一个世界没有病痛,一路走好。 不过,舆论对聂卫平的集中缅怀,似乎缺了点什么。 缺点什么呢?我觉得大家主要缅怀作为“棋圣”的聂卫平,但对于作为“人”的聂卫平缺少缅怀,缅怀内容不够完整。 其实,聂卫平的人生足够丰富、精彩,在围棋之外,也有很多值得回忆的地方。 比如,作为球迷的聂卫平,曾是国足的铁杆粉丝,后来又大骂国足,这种敢爱敢恨的性格,也讨很多人喜欢。 再如,聂卫平的情感生活充满波折,据说他经历了三段婚姻。对此,聂卫平自认为“情商高”,但这话存在争议。聂卫平曾在自传中检讨道:自己是围棋九段,生活上却不入段。 从亲情角度来说,他曾与儿子孔令文有宿怨,孔令文曾说“作为父亲,他没有资格”。但据说后来父子二人和解了。可见,存在于普通人身上的恩怨情仇、鸡毛蒜皮,同样也会发生在“棋圣”身上。 如果你了解聂卫平更多生活故事,可在本视频评论区留言讨论,我们力争还原一个完整、真实的聂卫平,因为他不仅仅是“棋圣”,也是一个普通人。 顺便介绍一下,我是长期关注热点、关注消费的博主。 欢迎大家关注、评论、点赞、转发,并访问本人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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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成人骑车做成生意:用心处处是“风口”

    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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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年举报2000多次”,不只挤占维权资源#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相关负责人就《办法》答记者问时表示,有人一年举报2000多次,但是均不构成案件,极大挤占普通消费者维权资源。 投诉举报是公民行驶监督权的重要方式,所以,我国法律法规鼓励正当的投诉举报,并对这种行为予以保护。但有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商家,却带有恶意索赔的目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威胁等手段,向商家索取不合理的赔偿,其特征之一是购买相同商品重复索赔。 有关负责人列举的“有人一年举报2000多次但均不构成案件”,是典型的恶意索赔。其平均每天投诉五六次之多,可谓“投诉专业户”,这里面可能有重复索赔,也不排除这不是“一个人战斗”,但所有投诉却不构成立案条件。这意味着投诉者未达到索赔目的,市场监管部门阻止了恶意索赔。 但这种举报次数离谱的恶意索赔,带来了恶劣的影响:其一,维权资源是有限的,其一个人恶意投诉极大挤占了其他消费者维权资源,影响他人维权效率;其二,增加了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成本,因为对每次举报都要初步核实;其三,对相关市场主体正常经营造成一定干扰,甚至会影响商家信心。 作为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投诉后既要核验投诉人身份信息,也要核查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依据,来决定是否受理、是否立案。这必然耗费相应人力物力,如果认定为恶意投诉,这种核验成本也算是浪费。为此买单的是广大纳税人。如今修订《办法》规制恶意投诉,就能节省成本为纳税人省钱。 作为商家都想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如果其产品或服务被人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在核查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依据时,可能会直接向商家核查,商家只有配合核查,才能避免被恶意索赔,被行政处罚。这就会耗费商家的时间、精力。新《办法》对恶意索赔进行拦截,也是为市场主体护权、打气。 所谓“拦截”,《办法》既新增规定不得滥用投诉举报权利,牟取不正当利益,对恶意维权人群进行警示;也明确对提供虚假材料、冒用他人名义、拒不配合核验真实身份的不予受理,就能阻止恶意索赔增加行政成本、干扰商家经营;而且明确对敲诈勒索、骗取赔偿等,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如此一来,某些恶意索赔者就会“知难而退”,即便“知难不退”,也会遭遇“不予受理”的拦截达不到恶意索赔的目的。过去,由于原《办法》对恶意索赔缺少有力遏制,某些人就以为可以通过恶意索赔获利,当这个漏洞在制度层面被堵上,给了市场监管部门对恶意索赔行为说“不”的依据。 当然,在《办法》中增加规制恶意索赔的内容,也是具体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体现。比如2019年,中央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这种“依法严厉打击”应该属于“组合拳”,包括多种措施。 除了以上措施外,还能否依靠大数据等技术,对恶意索赔行为进行甄别;必要时是否考虑建立恶意索赔“黑名单”,精准打击这类“投诉专业户”,也值得考虑,以提升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发挥提醒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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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年举报2000多次均不构成案件”危害有多大

    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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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妃出浴”雕像不雅?别用“色心色眼”看#
    最近,西安临潼华清池景区内的“贵妃出浴”雕像,突然火了。爆火的原因是,围绕这座雕像的“雅”与“不雅”,掀起了一场“口水大战”。 “点火”的一方是,多名网友发帖称,“贵妃出浴”雕像因袒露上半身,存在“不雅观”“败坏社会风气”等问题。 后面跟了一批“添柴”的网友,认同“点火”网友的观点,并认为该雕像衣不蔽体,有损杨贵妃的古典形象。 这种明显缺乏常识的观点,立即遭遇各路官媒集体“炮轰”,打出的“子弹”是:这座雕像是某某雕塑名家创作的;通过了地方文化机构的审核认可;已经矗立了30多年;专家每年都会进行评估;莫高窟也不乏女性半裸、全裸雕塑…… 再加上从历史、文化、艺术等等角度拔高批判标尺,可以说,“点火者”“添柴者”被批得体无完肤。 究其原因是,部分网友没有用艺术的眼光去打量“贵妃出浴”雕像,而是用“色心色眼”去欣赏,就难免看出所谓的“不雅”。 同样一件艺术作品,在懂艺术的人眼里,它就是高雅的或纯粹的艺术作品;在无知者的眼里,就会认为“败坏社会风气”;在有“色心”人的眼里,看到“贵妃出浴”雕像,首先就会想到“不雅”。 这让人联想到鲁迅先生说过的一段话::一见到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胳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 也就是说,思想龌龊的人,往往会从龌龊的角度去想、去看、去说。 “贵妃出浴”是杨玉环的雕像。如果杨玉环今天还活着,她会怎么看待部分网友质疑其雕像不雅呢? 我猜,杨玉环大概会说:今天都21世纪了,某些中国人怎么还是这么保守、这么无知? 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情况呢? 我认为,一方面,部分网友在文化水平、艺术修为、思想境界等方面,还停留在较低水平。如果连半裸的“贵妃出浴”雕像都不能接受,恐怕更不接受全裸的艺术作品。 另一方面,我国的美学教学主要是针对相关艺术专业学生和艺术爱好者,没有向普通大众普及美学,部分网友就沦为“美盲”,对于艺术作品缺乏基本的鉴赏能力。 当然,“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一座雕像在不同人眼里得到不同的结论,也不奇怪。 不过,我们不能把无知当有知,对艺术作品胡乱点评。 如果你对“贵妃出浴”雕像有独到见解,可在本视频评论区留言讨论。 顺便介绍一下,我是长期关注热点、关注消费的博主。 欢迎大家关注、评论、点赞、转发,并访问本人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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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确责任能否“捆住”直播电商乱象#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办法》的最大亮点,是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这四类主体的责任义务,并为各方行为划定了红线。这对保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直播电商作为新兴业态,近年来呈现爆发式增长。有数据显示,2019-2023年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增长达10.5倍。另据估算,2024年直播电商商品交易总额超4.5万亿元,占网络零售额近三分之一,贡献了电子商务增量的80%。 但高歌猛进的另一面,直播电商领域乱象频出,相关投诉快速增长。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有关负责人去年指出,直播电商领域当前两类问题相对突出,一是虚假营销,二是假冒伪劣。另外还存在法律关系不清、责任认定困难等问题。 《办法》明确四类主体责任,等于以问题为导向,精准解决了责任不清不明等问题。对相关主体而言,其责任被明确、行为红线被划定后,就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对公众和各级监管部门来说,监督、监管有了明确依据。 此前,《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以及《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对直播电商起到规范作用。《办法》弥补“责任短板”后,直播电商成长将会更加规范化。 这将促使有关各方共同做大市场“蛋糕”。如,平台只有落实责任义务,才能提升形象和竞争力。而平台履职尽责将倒逼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规范化;后三方落实法定责任,才能打造出品牌直播间。 目前仍有不少消费者因为直播电商侵权乱象不敢轻易下单。由于《办法》压实了各方责任,划定了行为红线,相当于派发了一粒“定心丸”,消费者将有望从围观直播间、谨慎购物变成敢于下单购物。直播电商行业成长有望再提速。 不过,《办法》只有落地才能发挥真作用。这既需要四类主体按照规定落实责任,也需要社会监督提供助力,更需要各级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加强协作和日常监管。对此,《办法》第五章明确监督管理责任,第六章明确了法律责任。 还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将AI生成人物图像、视频纳入监管范畴。这既是因为AI主播已出现,未来只会更多,而且这容易成为某些传播虚假信息的“挡箭牌”。将AI主播、MCN机构等元素“一网打尽”,可防范“漏网之鱼”。 与《办法》同时公布的还有《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顾名思义,这主要聚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这一“关键少数”,当平台责任义务得到明确和强化,直播电商行业就拥有职责明确的“守门员”,更能带来消费安全感。 不过,现有法律、规章都是根据以往直播电商领域的问题量身打造的,随着直播电商从技术到模式不断创新,未来还会出现各种新问题,这也意味着要经常更新监管规则。另外,私域直播更隐蔽,问题更突出,应该纳入重点监管。 总而言之,给直播电商各主体方行为“划线”不是束缚手脚,而是通过规范化促使市场做大“蛋糕”,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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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给直播电商“划线”才能做大“蛋糕”

    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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