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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

严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然而,个别人员法律安全意识淡薄

“无证”、“失驾”期间仍驾车行驶

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

不负责任的表现

5月8日,桂林市永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夜间路面执勤巡查,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大型货车行驶轨迹异常,当即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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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民警检查,货车驾驶人胡某某神情紧张、举止慌乱。经系统核查确认,胡某某驾驶证已于2025年9月被依法吊销,属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深挖违法记录发现,胡某某长期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意识极度缺失,且屡教不改。2023年9月至2026年5月期间,其先后存在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多次车辆超载等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在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明令禁止驾车的情况下,胡某某仍不吸取多次违法处罚教训,擅自驾驶货运车辆上路行驶,社会危害性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违法情节十分恶劣。

最终,永福交警依法对胡某某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交警提示

驾驶证被吊销意味着已不具备合法驾驶资格!此时仍开车上路,既是对自身生命的极度不负责任,更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重大威胁!

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在驾驶证处于吊销、暂扣等失效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若出行确需驾车,务必确保自己具备合法有效的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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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宁业琛

内容来源:广西桂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