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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在阳羡买田不止一处,他很可能是一次买了多处田宅。他在与朋友们的书信中提到,自己亲自或委托他人看过、商谈过的宜兴田宅,便有董氏、刘氏、景纯家等好几处,肯定还有没写到的。

撰文丨陈季冰

元丰七年(1084年)三月,神宗手诏,特批因“乌台诗案”而谪居黄州(在今湖北黄冈)已4年的苏轼,移至距京城近得多的汝州,充当地团练副使。

苏轼携长子苏迈于四月一日辞离黄州,沿长江一路顺流而下。

六月底、七月初抵达金陵,苏轼拜见辞相后已在这里隐居8年的王安石。

十余年风雨过去,各自都已是闲云野鹤,相逢一笑泯恩仇。

当世乃至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两位文坛巨擘相聚一个半月,留下了许多诗文唱以及无数趣事美谈,绵延近千年,依然为人所津津乐道。

01

王安石建议苏轼上书请求朝廷批准他在金陵买田,这样便可与自己为邻。后至京口(即润州),东坡昔日老友、金山寺住持佛印长老也劝说他在当地置业。

对于二人的好意,苏轼都有过瞬间的动心,但都只是一闪而过。因为,真正令他魂牵梦萦的是常州,是阳羡。

八月中下旬离开金陵后,苏轼渡江北上,到了真州(亦称仪真,即今江苏仪征)。在那里,他终于见到了缘起这一切的那个人、他的多年老友蒋之奇。

蒋当时任职江淮发运副使,北宋时江淮发运司的职能是负责把江淮六路的粮食和物资通过漕运输往京师,其治所设在真州。那么多年未见,不用说,两人都格外高兴。

蒋之奇有诗记此次欢聚,但东坡的和诗更有名:

月明惊鹊未安枝,一棹飘然影自随。

江上秋风无限浪,枕中春梦不多时。

琼林花草闻前语,罨画溪山指后期。

岂敢便为鸡黍约,玉堂金殿要论思。

(苏轼:《次韵蒋颖叔》)

他再一次忆起了27年前汴京那次琼林宴上的约定,他一边憧憬着,终有一天能够实现前言,与蒋颖叔在山清水美的阳羡比邻而居;但另一边,也衷心期待自己的同年好友在官场上有更远大的前程。

按《宋史》本传,蒋之奇为官“以治办称,且孜孜以人物为己任……”就是说,他做事干练,能力很强,热心发掘人才。以他这么多年在中央和各地为官的政绩看,他在政治立场上应该是倾向于新党的。所以苏轼在和诗中祝愿他未来能够大展宏图,也并不是客套话。

事实上,蒋之奇与王安石的关系也很好。蒋素好参禅,对佛学很有研究,这让他与王安石之间有很多共同语言。

据《西清诗话》载,荆公隐居金陵时,蒋之奇大约是因为公干路过,一天夜里前去拜访他。古时一定级别以上的官员道经某地,会有兵卒传呼喝道。

王安石有点不高兴,觉得这打扰了自己和左邻右舍,便写下一首《戏示蒋颖叔》七绝,中有“但怪传呼杀风景,岂知禅客夜相投”两句。据说,世人常说的“杀风景”这句俗语便是这么来的。

王安石文集里还能找到一封他写给蒋之奇的信,内容也尽是论禅。

蒋之奇在当时名气颇不小,除了因办事得力赢得了不错的官声外,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与欧阳修之间的恩怨。

当年“濮议之争”中,他一开始站在身为少数派的欧阳修一边,受欧阳修推荐出任御史,因此饱受众人非议。后来欧阳修妻弟薛宗孺编造“帷薄不修”的丑闻诬陷欧公,蒋之奇转而又上章弹劾欧公。这件事情,令蒋之奇为清议人士所看不起。

王安石和苏轼同出欧门,二人都视欧阳修为师长。尤其是苏轼、苏辙兄弟,一生都对欧公感恩戴德。但蒋之奇与欧阳修的官场恩怨似乎一点也没有影响到他与王安石和苏轼的私人交情,只能说,那个时代士大夫的立身处世准则,不是我们现代人容易理解的。

02

在蒋之奇以及时任湖州知州滕元发(原名甫,字达道,他是范仲淹的外甥)、宜兴知县李去盈等多位好友的鼎力相助下,东坡在宜兴买田的计划进展得很顺利。

一众友朋帮他相中了几处田庄,按南宋孝宗朝曾出任宰相的周必大《书东坡宜兴事》所记,元丰七年九月间,苏轼亲赴实地踏看。这次他在宜兴最多只待了“旬余”,但高效地办妥了交易的各方面事宜。毕竟这是他计划中的终老之地啊!想来朋友们之前已经帮他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在从宜兴县返回常州州城的船上,心情舒畅的苏轼挥毫题下了著名的《楚颂帖》,它是东坡传世书法真迹中的精品,其文曰:

吾来阳羡,船入荆溪,意思豁然,如惬平生之欲。逝将归老,殆是前缘。王逸少云:“吾卒当以乐死。”殆非虚言。吾性好种植,能手自接果木,尤好栽橘。阳羡在洞庭上,柑橘栽至易得。当买一小园、种柑橘三百本。屈原作《橘颂》,吾园若成,当作一亭,名之曰“楚颂”。

下有落款:元丰七年十月二日,东坡居士轼书。

短短不足百字篇幅,将他对来到宜兴的舒爽欢快以及对未来的美好期待表达得淋漓尽致。其中,“逝将归老,殆是前缘”八字,最深切地表达出了他多年来的夙愿,还有他与宜兴之间的一世之缘。

今人王水照先生总结了苏轼这一“阳羡情结”的文化内藴,将其升华为中国古代“士大夫立身准则”:

屈子“苏世独立,横而不流”的“橘颂”精神,也是苏轼作为中国文人典型文化性格的有机构成,即是说,顺境时立朝为宦,坚持济世拯时的节操,逆境时退避林下,“潇洒”自处,追求自我生命价值的完满实现。

这段时间苏轼的诗词及与亲友的书信中,“阳羡买田”是一个一再浮现的主题——

宜兴田已问去。若得稍佳者,当扁舟径往视之,遂一至湖。见公固所愿,然事有可虑者,恐未能往也。若得请居常,则固当至治下,搅扰公数月也。

董田已遣人去问,宜兴亲情若果尔,当乘舟径往成之。然公欲某到吴兴,则恐难为,不欲尽谈,唯深察之。

从上引两封写给滕元发的信中语来看,估计是滕公热切地邀请东坡去湖州做客、甚至居住。但苏子瞻此时仍有很大的顾虑,觉得应该先把在常州宜兴买宅并取得朝廷批准居住在那里的事办妥,以后再去湖州看望老友。

某方议买刘氏田,成否未可知。须更留数日,携家入山,决矣。殇子之戚,亦不复经营,惟感觉老,忧爱之深也。

这封给佛印的信应写于九月中以前,当时他正打算亲赴宜兴看田。那时他的小儿子干儿(苏遯)夭折不久,他仍未从殇子的伤痛中走出来。

一旦买田的事落定后,他又迫不及待地把自己的喜悦之情分享给众多朋友们——

仆已买田阳羡,当告圣主哀怜余生,许于此安置。幸而许者,遂筑室于荆溪之上而老矣。仆当闭户不出,公当扁舟过我也。

某宜兴已得少田,至扬附递,乞居常,仍遣一侄孙子赍钱往宜兴纳官,(盖官田也。)须其还乃行。……见议舟竹西待之,不过更三两日必至,必能于冬至前及见公也。

近在常置一小庄子,岁可得百石,似可足食。非不知扬州之美,穷猿投林,不暇择木也。承欲一相见,固鄙怀至愿,但不如彼此省事之为愈也。

已买得宜兴一小庄,且乞居彼,遂为常人矣。

上述分别写给友人贾收、秦观、王巩和潘彦明的信,都作于当年十月初至年底,而他正在继续北上的路途中。

从中可以看到,东坡那段时间是“忙碌并快乐着”。他已经敲定了宜兴的田宅,盼着尽快办完后续事务,然后得与这些好友们再次相见。

03

据苏轼在7年后的元祐六年(1091年)写给王巩的信中说,“田在深山中,去市七十里。”苏辙《和子瞻和陶渊明杂诗十一首(其一)》自注:“兄已买田阳羡,近张公善卷西洞天”。再据南宋人王象之《舆地纪胜》记载:“东坡别业,在宜兴县滆湖,去县四十里”……

三种说法不一,且相去甚远,共同点是都在宜兴县城往西方向的山里。

又按《宜兴县旧志》载,位于丁蜀镇蜀山南麓、画溪河东畔的东坡书院,就是元丰七年苏轼在宜兴买田筑室之所。当时称“东坡草堂”,也叫“东坡别墅”,实为苏氏家宅。

苏轼卒后,草堂一度荒废;入元后,经修葺改为“东坡祠堂”,后又为僧舍;明代扩建,成为教书育人的“东坡书院”,一直延续至清末;废科举后,书院改为东坡高等小学堂;1949年后曾为东坡小学,后又办过工厂……

2002 年,当地政府对原址作了大规模修缮,东坡书院就此复原,为宜兴增添一处风景名胜。

但此处与前述三地又不同。

至于苏轼在宜兴所购田宅的规模,南宋人韩元吉在《苏岘(东坡曾孙)墓志铭》中记:“始文忠公爱阳羡山水,买田欲居,仅田数百亩,屋数楹也……”以今日来看,算是个颇具规模的大庄子了。

不过,或许是苏轼一大家子口丁众多、又要供下一代读书的缘故,他仍觉得几百亩地的收成不足以维持家计:

轼虽已买田阳羡,然亦未足伏腊。禅师前所言下备邻庄,果如何,托得之面议,试为经度之。景纯家田亦为议过,已面白,得之此不详云也。冗事时渎高怀,想不深罪也。轼再拜。(苏轼:《阳羡帖》)

伏腊,即伏祭和腊祭,是古代冬夏两种祭祀,后来被用来泛指节日。古人也拿它来代指生活用度的意思,就是今人常说的“过日子”的高级版。

从这幅《阳羡帖》短短60余字的内容中,我们看不出这封信是写给谁的。因它没有落款,所以也不能辨识作于何年何月。信中提到的那位“得之”,应是东坡谪居黄州前期知州徐君猷之弟徐大正,得之是他的字。

苏轼另有诗《次韵送徐大正》存世,有序曰:“尝与余约卜邻于江淮间,将赴登州,同舟至山阳,以诗见送留别”。此可以为证,徐大正曾与苏轼相约毗邻而居。诗序中所谓“江淮间”,就是阳羡了。该诗作于苏轼被重新起用,赴任登州知州前夕,那么也就是元丰八年(1085年)七月间了。

苏轼起复知登州,正是从宜兴出发的。徐大正既然与东坡“同舟”,则说明他当时也在宜兴。据此来看,《阳羡帖》有可能作于元丰七年秋冬苏轼筹划在宜兴买田置产之际。

《阳羡帖》在元、明、清三代历经辗转,后入清宫,目前为旅顺博物馆所收藏。2024年6月16日至8月31日,它“重归故里”,在宜兴博物馆展出。

现存《阳羡帖》唯一的一段跋文,为明洪武年间杭州灵隐寺法师来复所作,他断言“此帖乃答钱济明所书”。但也有人认为,它是写给蒋之奇的,均不知何据?而从文本本身看,倒更像是写给某位禅师的。

总之,东坡还想在宜兴购置更多田产。

04

这就又引出另一个具体细节问题:苏东坡究竟在宜兴买过几处田宅?是分几次买的?

我看到过一则报道,苏轼第32世孙、常州苏东坡研究会顾问苏慎先生十分肯定地说:“苏东坡在宜兴三次买田,两次买房……三次在宜兴安家。”(《宜兴:苏东坡的第二故乡》,载2023年12月20日《无锡日报》。)

果真如此吗?

除了前文提到的苏轼自言“田在深山中,去市七十里”,苏辙所称“近张公善卷西洞天”,以及《舆地纪胜》载“在宜兴县滆湖,去县四十里”,三种不同说法外,有关东坡阳羡买田的其他记载和逸闻还有很多。兹记数事如下——

周必大《书东坡宜兴事》引用宜兴县主簿朱冠卿续编的《宜兴县图经》中记录,说苏轼与一位单秀才(不知是否就是单锡?抑或其族后生?)步田至黄土村,地主拿出酒来招待他们,说这酒的名字叫“红友”,东坡不禁感慨说,“此人知有‘红友’,而不知有‘黄封’,可谓快活。”

所谓“黄封”,在宋代可以有两个意思。其一,皇家专用封条为黄色,故称“黄封”;其二,官酒一般用黄罗帕或黄纸封口,所以民间称其为“黄封”。不管东坡此处说的“黄封”究竟是指天子诏令或官营之酒,寓意都是同一个:国家权力。

那位田主可谓“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不需要与官府打什么交道,像这样“山高皇帝远”的乡野生活让身不由己的东坡多么羡慕啊!

南宋中叶人费衮在《梁溪漫志》卷四中记载过另一桩趣事:

宜兴有个叫邵民瞻的人,曾经求学于苏轼。他花500缗钱帮东坡买得一处宅子,东坡“倾囊仅能偿之”。

搬进新居当天晚上,东坡与邵民瞻一起月下散步,不经意间走进一个村子,听到一个妇人在哭,极其悲伤。他倚墙听了一会儿,很同情那位妇人,便与邵民瞻一同推门而入。

屋子里有一个老妪,见有陌生人进门也不顾,兀自在那里哭个不停。

东坡问她为何哀伤到如此地步,老妪说:“我家有个老宅,相传百年到我手上,哪知道儿子是个不肖子,竟把宅子卖给了别人,我从今天起只好搬来这里住。祖上传了百年的屋子啊!一旦诀别,怎能不难过?”

东坡不禁也为之怆然,再一问才知道,原来老妇人的故宅正是自己刚花500缗买下的!

东坡于是一边安慰妇人,一边命人娶来屋劵,当着老妇人的面烧了;并把她儿子招来,命其第二天就把老母亲迎还旧第,也不问他讨还买房的钱。

此后东坡就从宜兴回到常州城里,不再买房,而是借住于顾塘桥一户姓孙的人家……

这桩故事说得煞有其事,想来应当是有所根据。

费衮是南宋中期无锡县人,他自云,“世多不知,独吾州传其事云。”就是说,这是他从当地民间听来的。

但他的记载有一处明显疑点:他一开头就说,此事发生在东坡从海南北归至常州之时,且言之凿凿东坡其时“卜居阳羡”;结尾处又说,“是岁七月,坡竟殁于借居。”再次强调了此事发生的时间是在建中靖国元年。

但我们今日能够见到的所有史料都显示,他在尚未到常州前已染疾,抵达常州住下后就一病不起,到去世最多也就一个多月。

而从路线看,从镇江沿大运河往下,先到常州,宜兴在下游。这期间,他既无时间、亦无体力回归到自己魂牵梦萦的阳羡山水间,更别说什么“时时相与杖策过长桥,访山水为乐……”了。

费文中所谓“东坡自儋北归,卜居阳羡……”以及“坡自是遂还毗陵,不复买宅”之类,多是他自己想象出来的。“而借顾塘桥孙氏居暂憇焉”,则应该是从他人记载中摘抄而来。

由是观之,这件逸事的真实性是很值得推敲的。

而上文引东坡在黄土村“红友”、“黄封”之趣叹,南宋人罗大经转录于《鹤林玉露》时,也想当然地将此事系于东坡自海南北归之时。宋代文人笔记对史实考订之不严谨,可见一斑。

05

但有一桩因东坡阳羡买房而引出来的纠纷案倒是确有其事。

元祐八年(1093年)五月,时任礼部尚书的苏轼遭监察御史董敦逸、黄庆基弹劾。两位御史罗列数桩陈年旧事,其一言苏轼曾利用职权,“强买常州宜兴县姓曹人田地,八年,州县方与断还”。

而据苏轼自辩,这事发生在自己“任团练副使日罪废”时。

当时他托亲友合法合规地买得曹氏之田。然而不知何故,曹家人在买卖成交后反悔抵赖,想讨回该田。苏轼便立刻将此事诉于本路转运司,并同时向尚书省作了申报——这大概是因为他仍是在职官员身份的缘故。

转运司后来派人调查,发现曹姓人的确是无理取闹,就依法裁定田地仍归苏轼所有。

但苏轼觉得对方是个无知小民,无非是觉得吃亏了,以自己的身份,不想与他计较,就在案子了结之后大度地同意,曹家可以用原价赎回那块地。

后经朝廷调查,董敦逸、黄庆基所弹劾之事系无中生有,便罢黜了两人的御史之职。但苏轼认为,“其间有关臣子之大节者,于义不可不辨。”

通过梳理这些零散信息,我得出的结论是:

第一,东坡阳羡买田置宅只有一次,即在元丰七年自黄州移汝州的旅途中,具体时间应在当年秋冬之际。其他时间段,不管是熙宁七年以杭州通判赴润常赈灾期间、元丰二年知湖州期间还是建中靖国元年北归抵达常州期间,买田筑屋的可能性都非常小。

第二,但东坡在阳羡买田不止一处,他很可能是一次买了多处田宅。他在与朋友们的书信中提到,自己亲自或委托他人看过、商谈过的宜兴田宅,便有董氏、刘氏、景纯家等好几处,肯定还有没写到的。

只是如今唯一可以确认最终成交的,便是后来为他招致官司和弹劾的曹姓田。所以周必大也推断:“抑当时所置,不止此也?”

06

办妥了买田的事,苏轼一边继续北行,前往本次旅途原计划的终点汝州,一边开始上书请求朝廷批准他改在常州居住。

当年十月十九日过扬州,他上表云:

伏读训词,有“人材实难,不忍终弃”之语,臣昔在常州,有田粗给饘粥,欲望许令常州居住。辄叙徐州守河及获妖贼事,庶因功过相除,得从所便。

为了达到目的,他搬出昔年担任徐州知州时的“政绩”,希望朝廷看在这些功劳的份上同意他的要求。但这份乞表最终未能投出,据说是扬州邸吏不肯投送。

此事说起来也颇蹊跷,按说当时主政扬州的吕公著是他的好友,在政治上也与他同属反对变法的旧党,苏轼应该通过吕向朝廷呈递上书,而吕也应该亲自关心,热心为东坡提供便利才是。

反正,这份乞表没能送达朝廷。

无奈之下,过了年,苏轼一家只得继续北上。元丰八年正月,他到了泗州(今江苏盱眙)。四日,再上《乞常州居住表》,语气更加悲怆而恳切:

禄廪久空,衣食不继,累重道远,不免舟行。自离黄州,风涛惊恐,举家重病,一子丧亡。今虽已至泗州,而资用罄竭,去汝尚远,难于陆行,无屋可居,无田可食,二十余口,不知所归。饥寒之忧,近在朝夕。与其强颜忍耻而求于众人,不若归命投诚控告于君父。臣有薄田在常州宜兴县,粗给馇粥,欲望圣慈许于常州居住。

这次他吸取了上次的教训,不再走官邮通道,而是自己派人将乞表送到京城,并直接投于登闻鼓院(功能略相当于现在的国家信访办)。

神宗一向就没有太为难苏轼的意思,也十分赏识他的才华。看到乞表后,他处理得非常及时,“书朝奏,夕报可”,就是说,没过夜就批复同意了。

只是当时的交通不像今日这么便利,就算苏轼这一路行百里者近九十,距离汴京都不远了,但他收到下面这条朝廷诏命时,已是当年二月了,他人也到达了南都(睢阳,今河南商丘)了:

苏轼告下仍以检校尚书水部员外郎职当汝州团练副使,不得签书公事,常州居住。

那一刻,他欣喜若狂,平生最大的愿望终于得偿。

想起两年前,当他接到准许他由黄州移至汝州的皇帝手诏时,曾作过一首《满庭芳》词,以辞别黄州友人。于是他当即再赋《满庭芳》一首:

余居黄五年,将赴临汝,作《满庭芳》一篇以别黄人。既至南都,蒙恩放归阳羡,复作一篇。

归去来兮,清溪无底,上有千仞嵯峨。画桥西畔,天远夕阳多。老去君恩未报,空回首、弹铗悲歌。船头转,长风万里,归马驻平坡。

无何。何处是、银潢尽处,天女停梭。问人间何事,久戏风波。顾问同来稚子,应烂汝、腰下长柯。青衫破,群仙笑我,千缕挂烟蓑。

在南京处理完必需事宜后,四月,苏轼掉转船头南下。

07

五月头上途经扬州,他想到马上就能回到自己朝夕牵挂的宜兴,心头的喜悦难以抑制,又写下《归宜兴留题竹西寺三首》:

(其一)

十年归梦寄西风,此去真为田舍翁。

剩觅蜀冈新井水,要携乡味过江东。

(其二)

道人劝饮鸡苏水,童子能煎莺粟汤。

暂借藤床与瓦枕,莫教辜负竹风凉。

(其三)

此生也觉都无事,今岁仍逢大有年。

山寺归来闻好语,野花啼鸟亦欣然。

其中的第三首是最出名的,但后来给他惹来了一场不小的麻烦——

恰好在苏轼滞留南都那段时期,北宋政坛发生了重大变故:

元丰八年(1085年)三月戊戌,神宗皇帝驾崩。而五月苏轼题诗中却有“山寺归来闻好语,野花啼鸟亦欣然”的句子,这让他的政敌们又一次抓住了把柄。

6年后的元祐六年(1091年)八月,侍御史贾易翻出这笔旧账,说苏轼是“闻讳而喜”,又说此时先帝的山陵尚未修好,苏轼却为自己的田宅如此欢天喜地,而且还说什么“年逢大有”……居心何在?要求朝廷深加惩处。

苏轼反复申辩自己是“托人置田,书报已成,故作此诗”。苏辙《亡兄端明子瞻墓志铭》也记,苏轼接到“自汝移常”的诏令是在宋州(即南都),不久神宗驾崩,苏轼“哭于宋”。及至行到扬州,常州那边有人来信,报告买田事成,故有“闻好语”之句。

我估计,子瞻自言“托人置田,书报已成”和子由《墓志铭》中所谓“常人为公买田书至”,说的可能是田宅的版籍交割最终完成。

宋代经济类法制完备,不动产的交易自由而便捷,过户、登记、契税之类手续都比较规范,因此一笔交易从双方私下谈妥到国家版籍正式确认,需要一点时日。

朝廷当然知道那些控告苏轼的人都是在捕风捉影,所以未加理睬。但此事对苏轼还是有很大影响的,他为此相当惶惶,不久便自求外放出知颍州。而对于贾易的动机,当时垂帘的高太后说了句:为何他第一时间没有及时指出,却时隔那么多年再提?

然而多年后大词人叶梦得却对苏辙《墓志铭》中的这部分记载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据他说,针对“野花啼鸟亦欣然”之句,苏轼自己曾有辨说,是因为哲宗即位的消息传来,扬州当地父老有颂美之言,因而作此诗。

叶梦得称,自己曾到过东坡题诗的那座竹西寺,亲眼目睹过原诗刻,后面还写有作此诗的年月日,的确就是从南都回阳羡的路途之中,而非先前经扬州北上途中(当时神宗尚在世)。

平心而论,我也认为苏辙在这里有严重的自相矛盾之处:他所言“然诗刻石有时日”,意思应该是说,作诗刻诗在前,而神宗驾崩灾后。如果是这样,那么诗应该是元丰八年正月初自扬州继续北上之前题的。

但事实显然不是这样,且苏辙《墓志铭》前文自己也不是这么说的。

叶梦得还认为,买田成而说“闻好语”没什么问题,但说因此而“野花啼鸟亦欣然”,则就非常牵强了。所以他觉得苏辙在写这篇《墓志铭》的时候,有可能没有考虑周全,疏忽了。但他又觉得,苏辙的记录毕竟不应轻易质疑,他也没有拿此事与自己熟知的东坡之子苏迨和苏过提起过。

08

元丰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苏轼一家终于抵达宜兴的家,这片他为之憧憬、谋划和奋斗了将近30年的乐土。在片幸福的土地上,这辈子有关阳羡的无数诗文中最好的一篇从东坡心底里自然流淌出来:

买田阳羡吾将老,从初只为溪山好。

来往一虚舟,聊从造物游。

有书仍懒著,目漫歌归去。

筋力不辞诗,要须风雨时。

(苏轼:《菩萨蛮·阳羡作》)

“老”字在这里自然而毫无勉强地回复成了形容词——一种从此不再过问世间纷扰、甚至都不再执着于诗书写作、而是纯然忘情于渔樵的自在状态。

这以后的一个多月,是东坡一生中少有的逍遥惬意的日子。他在宜兴游山看水,访亲探友,留下许多遗迹,延传至今真伪莫辨。期间,患病中的弟弟苏辙也特地过来看望他,兄弟二人度过了自登科入仕以来最悠闲的十来天共处世间。

年近50岁的东坡已决心要在这里终老。

但这样的好日子只过了两个月都不到。元丰八年六月中旬,一纸诏令从京师送达常州:

苏轼告下复朝奉郎起知登州军州事。

神宗驾崩后,他七岁的儿子哲宗即位,宣仁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她的政治立场历来倾向于保守派,反对王安石变法。

故而甫一执政,便立刻重新起用司马光等在新政期间靠边站的旧臣,几个月内尽废新法。苏轼、苏辙兄弟作为当年反变法的干将,自然是时来运转、东山再起,迎来了仕途上的“第二春”。

特别是,苏轼还是因反对新政而受“迫害”最深者之一,他的复出并获重用,对于朝政的走向来说具有风向标的意义。

此时的东坡内心格外矛盾:

他历经千辛万苦好不容易过上自己渴望了半辈子的生活,才没几天就又要投入截然不同的另一种未来,他是颇不情愿的;

然而即便再有出世精神,他毕竟仍是传统中国儒家士大夫群体中的一员,尽管这些年保守挫折,但当施展才学、得君行道、造福天下的绝好机会终于闪现在眼前,他不可能不怦然心动;

更何况,此时执掌朝政的已换成了司马光、吕公著等人,他们都是他政治上的同志、生活中的至交,他们迫切需要他的帮衬……

犹豫不决中,苏轼在宜兴山间又拖了将近一个月。直到这年七月,在朝廷的一再催促下,他依依不舍地离开宜兴,北上赴任登州(今山东蓬莱)。

在接下来短短几个月里,他的官位火箭般蹿升,从登州知州迁中书舍人、翰林学士,进入朝廷中枢。

此后10年里,他又先后担任杭州知州、端明殿学士、吏部尚书、颖州知州、扬州知州、兵部尚书、礼部尚书等职……一直都在当时的权力中心。

而弟弟苏辙,更一度官至门下侍郎,位列宰辅。

在这10年里,东坡曾也多次因公路过或特意探访宜兴。但在阳羡躬耕自食、寄情渔樵的美好梦想却越来越远了。

随着高太后的驾崩,雄心勃勃的“元祐更化”戛然而止。哲宗亲政,新党卷土重来。绍圣元年(1094年),苏轼的政治生命又一次跌落谷底,这次是贬往比当年黄州更加蛮荒的岭南……

窜贬惠州的诏令下达后,苏轼只带了三子苏过和侍妾朝云远赴贬所,而让长子苏迈、次子苏迨带着一家老小30多口家眷搬到宜兴的田宅上生活。

从此以后,这片土地上就留下了东坡的根脉,一直绵延至今。

苏轼去世后,其三子皆扶柩北上。“靖康之变”后,北方沦陷,不久苏迨去世,他的妻子欧阳氏南下避居阳羡,与那里的苏轼孙辈们一起生活。据说,她死后便葬于宜兴芙蓉山。

苏迨有过两任妻子,都姓欧阳。元祐六年(1091年),他娶欧阳修孙女、欧阳棐之女十四娘为妻。不幸的是,成婚仅两年后,十四娘就因产后染疾而早逝。不少人推测,苏迨的续弦妻子是欧阳修的另一位孙女。

苏辙于元祐四年所作的《欧阳文忠公夫人薛氏墓志铭》中有言:欧阳修“孙女七人……次(其六)许嫁承务郎苏迨;次(其七)尚幼。”很可能,终老于宜兴的欧阳夫人,就是苏辙《墓志铭》中那位“尚幼”的欧阳修孙女。

元祐六年,苏轼时为杭州知州,他的科举同年及当时同事叶温叟由两浙路转运副使调任礼部主客郎中,东坡作词相送,从两人共职所在的西湖联想到了太湖,他念念不忘的仍是与叶温叟老家苏州隔湖相望的阳羡:

阳羡姑苏已买田,相逢谁信是前缘。莫教便唱水如天。

我作洞霄君作守,白头相对故依然。西湖知有几同年。

(苏轼:《浣溪沙·送叶淳老》)

那一刻他完全没有预料到,自己与阳羡的“前缘”得以再续,还要再过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