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刘某是某科技公司的部门销售经理,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可以按部门的月销售额进行提成。但是公司一直推脱不按时为其发放提成。刘某遂向公司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没有证据,刘某要求公司支付提成的请求能被法院支持吗?

也迪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刘某要求公司支付销售提成,应当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自行承担举证责任。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此条是关于“书证提出命令”的规定。也就是说,在劳动者个人无法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时,但是相关的销售业绩等证据材料又对于刘某销售提成的确定具有积极的证明作用时,法律允许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进行申请,经法院审查后理由成立的,法院会责令另一方当事人予以提交。若对于书证处于实际控制下的当事人在限期内不向法院的提交的,将承担不利后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