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挣来的血汗钱终于拿到手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人民警察了!”2024年6月24日,东安县公安局水岭派出所举行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大会,为20名劳动者发还追回拖欠的工资20万元。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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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底,东安县公安局水岭派出所接到辖区20名村民求助称,水岭乡某烤烟厂承包老板文某拖欠农民工工资20万元拒不支付,拖欠时间已达半年之久,请求民警协助调解。

了解情况后,水岭派出所民警安抚农民工的情绪,并将此情况汇报至乡政府,联合政府工作人员共同调解。民警联系到承包商文某,对其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讲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多次组织承包商文某与农民工代表进行协商,强力督促文某及时支付欠款。通过民警的不懈努力,6月24日,文某来到水岭派出所,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20万元退还。20名农民工成功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什么是拒不支付劳动者

劳动报酬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

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一旦定罪,将有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供稿:水岭派出所 来源:东安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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