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只需要点击上方的蓝字《梅州V生活》关注即可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犯罪分子打着高收益、低风险投资的幌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致使不少老百姓辛苦赚来的钱打水漂。适逢全国第12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让检察官通过一起案例,告诉你如何辨别与防范非法集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邹某景一家5人集资诈骗案

2010年到2018年期间,居住于丰顺县丰良镇某村的被告人邹某景和妻子吴某兰、儿子邹某沧、儿媳吴某明、女儿邹某一家以投资经营猪场和商店的名义,以1分至3分不等的利息向村民吸收资金,通过借款人“口口相传”非法吸收一百多名村民存款九百多万元。2019年到2021年期间,被告人邹某景一家在明知无力偿还利息的情况下,继续向一百多名村民非法集资两千多万元。

案件经丰顺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丰顺县人民法院以邹某景、吴某兰、邹某沧、吴某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六个月、八年、五年六个月,以邹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对5名被告人判处不同数额的罚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常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类似传销的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血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1.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2.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3.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为了将识别、防范非法集资的方法传授给大众,6月24日下午,丰顺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等部门在新世纪广场开展预防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分发宣传册等形式,努力提高群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00多份,解答群众咨询10多次。

下一步

丰顺县检察院将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高质效办理每一起非法集资案件的同时,强化风险排查,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帮助广大群众避踩非法集资“深坑”,守住“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