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长宁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高效快速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0年,张某向某银行申请借款,签订《个人额度借款合同》约定:某银行向张某授信贷款额度26万元,贷款期限60个月,并对借款的利息、罚息计算方式,违约情形和违约救济方式,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借款到期后,银行多次催讨均无果,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立案庭收到诉讼材料后,考虑到本案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本院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员接到案件后,快速了解情况,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通过调解员摆事实、讲道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调解员制作调解协议书并指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并将案件及时移交给承办法官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矛盾纠纷在一日内得到解决,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下一步,四川长宁县法院将持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扎实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以多元解纷之“策”,提升矛盾化解之“效”,打造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的快车道,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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