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所有电动车主

根据《关于启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电子监控抓拍的通告》,蚌埠交警自5月27日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近一个月的时间,已有4000余名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被抓拍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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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14人

未按短信提示在15日内

到辖区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现予以曝光

望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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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某 340302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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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 340323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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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某 340321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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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某某 340321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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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 340304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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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某某 340303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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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某某 340311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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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某 340321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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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 340323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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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某 340311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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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某 340104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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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某 340311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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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某某 340311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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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 3403221993********

公安交管部门将向当事人发送短信提示,告知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逾期不接受处理将予以曝光并抄告所在单位、社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增强文明守法意识,做文明出行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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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蚌埠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