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如需帮助可关注,私信必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仲裁分为劳动仲裁和商事仲裁。大家都知道仲裁是一裁终局,对仲裁裁定不服的,有哪些救济渠道呢?

对于劳动仲裁来说,如果不服劳动仲裁裁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不服的还可以上诉,甚至再审。

而对于商事仲裁来说,如果不服仲裁裁定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如果法院作出驳回撤裁申请的裁定或者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如何救济:

一、可以上诉、复议或再审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驳回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问题的批复》法释〔200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的精神,当事人对人民法院驳回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7〕22号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在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作出的裁定,除不予受理、驳回申请、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外,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申请复议、提出上诉或者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法院可否依职权提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下级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后又以院长监督程序提起再审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2003〕民立他字第45号

“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提起再审。以院长发现确有错误为由对于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提起再审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侵害了当事人的程序权利,违反了《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检察院可以对法院驳回裁定提起抗诉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法释〔2000〕17号

“检察机关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起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被驳回后,能以相同事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5号

第二十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事由提出不予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被驳回后,又以相同事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不服商事仲裁裁定的,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是最后的救济手段,因此一定要做好万全准备,一旦败诉将再没有其他法律救济途径了。

希望大家都能充分使用法律武器,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如需帮助可关注,私信必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普及法律常识,帮您维护权益。

关注点赞转发,让亲友都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