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指的是当事人和律师都出庭的情况。

就我个人而言,如果代理案件,在我讲清向当事人讲清当事人出庭利弊(可以看我之前的文章),后当事人如果决定出庭,我会给当事人作下庭前辅导。

内容第一点就是我方代理思路要统一,思路指的是大方向。曾经见过对方律师和对方当事人在庭上出现代理思路不同的时候,这种效果很差,这就是庭前最基本的没落实好,双方没有达成一致主意见,剑气不聚合。

内容第二点主要在于希望当事人在庭上要少说话,点到为止,有些话千万别主动说。还有比如当事人说多了,拍他腿一下,他知道什么意思,知道刹车。还有,当我说话时,当事人知道不抢话(对于容易抢话的当事人)。这些简单举动,避免了祸冲口出,也加强了配合效率和顺利度。

提示下,无论有无律师,当事人出庭,难以躲避法官对当事人的直接提问,指名道姓地问,只让当事人说,当事人如果实在不知道怎么说,就说庭后提交书面意见

如有具体案件,直接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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