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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找的律师有的是自己的熟人,有的是熟人推荐,有的是网上或其他陌生渠道找的,但无论哪一种渠道找到的律师,要把案件办好,彼此之间的信任是必不可少的,当事人在委托律师的过程中,应该尽量如实向律师陈述案情。

不过,当事人有时出于维护自己的隐私,或者不信任刚认识的律师等等原因,对于律师的询问会不愿回答,如果因此面露难色或者支支吾吾,大多数的律师都是能理解的,通常律师都会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这么问,确实需要知道的,会调整一下继续询问。但是,如果当事人故意去编造一个谎言来回答律师的话,这对于委托律师打官司这件事将非常不利。

律师不要说阅人无数,起码对类似情形也比普通人有更丰富的经历,十个谎言起码九个都能被律师知晓,即使不是当场知晓,也会在事后某个时间察觉问题。发现谎言之后的律师,一般不会立刻揭穿,这样有伤面子,但一定会以“不信任”回报。

如果当事人撒谎撒得很丝滑,或者有很多疑似谎言的地方,律师通常都会认为要么背后有重大隐情,此处可能有“坑”,要么直接怀疑当事人的人品。这种情况下,靠谱的律师往往就会直接拒绝接受委托。

即使愿意接受委托的,通常也只是看中当事人的钱,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主要考虑的还是保护好自己,基本上不可能为当事人去尽全力争取,因为律师没有安全感,万一哪天当事人抵赖或出卖律师怎么办?这种委托关系也就不要什么“自行车”了。

而且如果当事人委托中说谎,影响重大时,律师还有可能根据合同的约定,单方解除委托合同,不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用。

当事人撒谎,包括故意隐瞒的情形,即使没有给双方的信任造成大破坏,也可能成为“回旋镖”最终使自己遭受损失。因为律师了解案情的一些事实,当事人未必能完全理解背后是什么法律问题,存在什么法律风险。如果没有如实回答,故意隐瞒,就会像医生问诊得不到正确信息一样,就会导致诊断结论错误,这后续的治疗用药就都会有偏差失误,而最终的结果只能是“病人”自己承担。

而且诉讼打官司的这种负面影响有时更大,就算这个案件没有影响,因被不真实信息误导而采取的策略或措施不当的话,还有可能导致另外的纠纷或另案的不利结果。例如当事人在自己起诉的离婚后财产分割案件中胜诉了,但在整个过程中,始终向律师隐瞒了自己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结果被对方起诉追究,两案结果一合计,官司也白打了。

希望本文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