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30年工龄即可退休,该政策对企业职工不可行,但对公务员可行?退休政策的“双重标准”何时能够终结?
有网友分享:“本人女,公务员,27年工龄,今年6月正式退休!”该内容引发公众热议,不少人认为这种状态令人羡慕——退休后可投身园艺、外出游历,开启惬意的晚年生活。
但公众疑惑之处在于,仅27年工龄便可办理退休,究竟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还是满足工龄条件即可?根据我国现行退休政策,确实有公务员工作满30年可申请提前退休的规定,该政策仅适用于公务员群体。
然而,为何在企业领域,大量职工工龄已满30年,却无法按工龄办理退休?社保精算师认为,面向全体劳动者推行按工龄退休具备可行性,主要有以下三点依据:
第一,满30年工龄的劳动贡献已满足退休条件。人生不过数十载,工龄自劳动者完成学业进入职场起开始计算,从二十余岁参加工作,三十年时间转瞬即逝,到五六十岁时退休养老,是广大普通劳动者的普遍期盼。
三十年工龄,意味着三十年持续劳动、三十年按期缴纳社保,这一工作年限无论对社会发展还是劳动者个人而言,都已达到合理的退休标准;对步入中老年的劳动者而言,按时退休安享晚年,也是合理的幸福诉求。
第二,公务员群体已落地该政策,仅需向全社会推广即可。《公务员法》第93条明确规定:工作年限满30年,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可见该制度已在公务员群体实施,且有不少实际案例证明,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最终成功办理了提前退休。
提前退休后,公务员可在身体条件尚好的五六十岁游历各地,加之享有公费医疗保障,待遇令不少企业劳动者羡慕。既然已有成熟的政策实践,就不应再保留退休政策的双重标准,建议将该政策推广至企业职工与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允许劳动者根据自身意愿自由选择提前退休或延迟退休。
第三,基层劳动者对满30年工龄自愿退休存在迫切需求。
不少一线工人坦言:“不是不想干,是真的干不动了!”常年从事体力劳动的群体,不少人在50岁后已难以承受工作强度,亟需退休:即便有心继续工作,体力与精力也无法适应倒班等工作要求,哪怕养老金水平低一些,也希望能够尽早退休。
若放开满30年工龄自愿退休的政策,将有大量一线劳动者选择退休,同时还可以空出更多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市场压力。总而言之,退休政策不应保留因身份差异产生的“双重标准”。
我国社会保障一直强调兼顾公平,希望在按工龄退休这一问题上也能实现公平,无需再区分劳动者身份,统一放开满30年工龄自愿退休的通道,让一线劳动者也能够享受悠闲的晚年生活。大家对此有何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