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总,之前是我们过于莽撞了,没想到问题还能这么快速解决,期望日后咱们还有更多的合作机会……”
“梁总,也是我们有错在先,这笔工程款届时一定会如期支付到贵司账户上……”
近日,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石卡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在解决矛盾纠纷的桥头堡作用,和大岭乡司法所强强联手,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高效化解了一起工程款纠纷,让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主动握手言和,将矛盾纠纷零成本、高效率、实质性化解在诉前阶段,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企顺人和,有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基本案情
此前,某机械公司与某工程公司达成合作协议,约定其为某工程公司承包的甲项目进场施工,并明确了工程款、支付时间等相关事项。工期结束后,某机械公司因多次催款均未收到工程款,便带人来到某工程公司阻扰其他项目施工。
调解情况
为高效实质性化解双方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石卡法庭陈法官受邀参与调解工作,予以专业的法律支持。在调解过程中,陈法官认真听取了企业双方负责人的意见,从法律层面解答双方的疑惑,针对争议焦点与双方进行耐心细致沟通,引导双方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妥善解决诉求。同时,还向双方表明现在矛盾纠纷处在诉前阶段,如果调解成功不仅能及时解决拖欠的工程款问题,也能最大程度的节约诉讼时间和成本,充分释明了“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多元解纷机制的模式与优势。
最后在陈法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企业双方负责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情况达成共识,友好签下调解协议,在陈法官的引导下,双方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法院依法对双方提交的申请书、调解协议等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签订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出具了民事裁定书,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为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加上一道安全锁,有效督促某工程公司依约履行付款义务。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具有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优势,既具有法律效力,给当事人吃上了‘定心丸’,又可以让当事人实现零成本化解矛盾纠纷,能够有效减轻诉累。”石卡法庭陈法官说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石卡法庭将继续扎实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实现矛盾前端化解,积极与其他部门联系助推矛盾纠纷共治,从源头化解纠纷,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多元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覃塘区人民法院2024年原创213期
图片:覃塘区人民法院
文字:陆嘉琪、黄莹
编辑:陆嘉琪
审核:李春晓、伍清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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