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开展四川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确保所有查实的欠薪案件在2025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员工及时拿到工资报酬返乡过年,崇州法院根据执行案件实际情况分类处理,对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等情况造成的欠薪问题,积极落实涉企帮助政策,促成劳资双方达成工资支付协议,共创和谐劳动关系。近日,崇州法院在强制执行何某某、罗某某等13名员工申请执行成都某植物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中,在执行过程展现出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助推企业与员工共渡难关,促进本地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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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
成都某植物纤维制品有限公司13名员工拿着劳动仲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索要失业赔偿款,金额总计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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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执行申请后
崇州法院一方面突出刚性执行强制力,在执行立案时加大对公司银行账户和名下财产的查控力度,依法迅速查封被执行人公司在崇州市羊马街道租用厂房内的部分原材料。另一方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调查了解到该公司已支付上述13名员工的全部工资,本次执行是劳动仲裁后的赔偿款项,由于近年公司经营不善,无法全部履行仲裁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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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案件具体情况后
执行法官一方面通过电话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释法明理,鼓励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沟通还款方式。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员工代表做调解工作后,13名员工一致同意在被执行人支付全部案款的60%后,认可其履行完毕。11月28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公司法人代表在调解室现场给付13名员工赔偿款共计7万余元。同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热烈欢迎所有员工继续留在公司上班,共同创造公司美好的未来。
善意文明、刚柔并济是案件取得突破的有效途径。该案执行涉及小微企业和员工劳动报酬,崇州法院在强制执行的同时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因案实策、换位沟通,通过执行和解不仅维护了员工合法权益,也为企业摆脱困顿、健康发展注入新活力。
-崇法惟民 博学慎断-
供稿 | 张 翔
编辑 | 丁 婕
一审 | 余 珂、任 垚
二审 | 闫宇飞
三审 | 鄢子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