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邻水县法院开展“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力震慑一批心存侥幸拒不报告财产或报告财产不实的被执行人。

“我已经不愿意再相信他们了,说好的还款,但是他们一再违约!”申请执行人查某说道。

查某曾与被执行人包某、曾某交情深厚,借款数年也未向他们追讨债务。然而,由于查某生意亏损,不得已向包某、曾某追索欠款。查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二人并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查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达成和解,然而,包某、曾某却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由于被执行人的屡次失约,申请人对昔日的伙伴失去“信任”,随即来到法院申请恢复对二人的执行。行动当天,根据查某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迅速出动,到达现场后将包某、曾某拘传至法院。

“他要这么多钱我根本拿不出来,本来就还了一部分钱,怎么可能还有这么多钱要还?”包某情绪激动地说到。

“我来给你好好算一算……”查某当着包某的面,将账目算得清清楚楚。包某自知理亏,却始终不认可欠款金额,言语上仍很强势。

考虑到双方是多年好友,执行法官决定从情、理、法多角度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查某作出了让步,但包某、曾某仍不肯履行还款义务。

见包某二人态度坚决,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宣读了搜查令,并对二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搜查。经查发现被执行人包某近一年的微信交易流水达五十多万元,判决生效后的交易流水总额甚至高达上百万元,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面对法官的询问,包某闪烁其词,殊不知自己的行为早已违反了财产报告制度。执行法官遂对二被执行人作出拘留决定,在被送拘前,包某二人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向法官申请想和查某再商量一下,愿意分期还款。最终,双方再次达成和解,并签定书面还款协议。

法官提醒,法律权威不容挑战,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应当主动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切勿心存侥幸,后果追悔莫及!

文稿|林胜浩

编辑|廖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