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判决是公平正义的性征,不管你有什么纠纷,只要打官司做出判决,那么这件事就算盖棺定论了。但是即便在法律层面给定明确的结论,仍然有不少老百姓不服法院的判决,不服判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最主要的还是集中在一方面。虽然说普通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不是很强,但是看到法院判决书这样判,老百姓铁定的不服气。今天花猫给大家说一下是怎么一回事。
很多时候,老百姓不服法院的判决,是因为法院做出的判决书出了问题。这种判决书,即便是不是很懂法律的人,也会一眼发现问题,这导致了越来越多的人不相信法院的判决。
那么究竟判决书哪里出了问题?坦白来说,是判决书的本院认为部分出现问题。本院认为部分,主要讲的是法律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纳以及做出判决的法律依据这些部分的内容。但是往往一些判决书,里面本部分内容有很大的缺失,导致大众对判决书的信服力减弱很多。
比如说,一些法院的判决书内容写的很简单,直接写出法院作出的判决结论,缺失必要的论证部分,这样的判决谁会信服?具体来说,一个判决书,只判决你输了,但是具体你输在哪里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谁看到这样的判决书都会心里有气。只有结果没有依据,让人看的云里雾里,谁还会信服这样的判决?
无论是何种判决,都需要讲明法理论点,这样才不会导致做出的内容有失公允。有时候真的不能怪老百姓不服判决,看到只有结论没有论证的判决,很多老百姓还会想起枉法裁判。法官得对自己做出的判决负责,如果要想别人不怀疑这份判决,最好要将判决的论证写清楚。
还有一些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论断和判定结果根本就是牛头不对马嘴,两者之间缺少正确的因果关系,逻辑特别混乱,只要认识字的人都知道这样的判定不正确。这样的判定结果,是不会有公信力的。
法院的判决书,是争议纠纷解决的依据,也是定罪量刑的依据,是法律公正行使的最终表现。它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也是普通老百姓是否能合法维护权益的最终论断。但是确实存在一些不上心的法院判决,不仅使得老百姓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还使得他们丧失对法律的信任。
坦白来说,现实中法官特别的劳累,他们手里经常压着上百个案子,每天都要开好几次庭,不是在加班就是在加班的路上,也没有自己的休息时间。然而,不能因为自己繁忙的工作就在判决书上做省略,有的法官为了节约时间对判决书本该应有的部分能省则省,这样即便判断的结果是对的,很多老百姓看不到判决的依据,也会对这种判决保持怀疑的态度。对于败诉方来说,当看到这种没有写明合理判决依据的判决时,自然而然就会认定为枉法裁判。
也不可否认,之所以某些判决书写的不明不白,可能存在某些法官的私心。他们做出模糊论证的背后,是为了掩饰判决的不合理性,因此只能给出结论而不给论证的过程。老百姓手里拿到这样的判决,估计气的眼睛都会瞪出来。
站在法官的角度,他们确实很累。但是站在老百姓的角度,辛辛苦苦准备好几个月甚至好几年,等来的却是一个敷衍了事的判定,法官会比老百姓更伤心吗?
要想真正让老百姓信服法院的判决,在判决书上必须深入细致的写明结论的依据,提高案件的判决质量,不搞过程审判不搞糊涂账,让每一个案件的审判都能经得起公众的监督,给老百姓一个说的过去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