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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交叉执行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突出交叉执行成效,11月19日,宁陕法院执行干警驱车赶往邻县对交叉执行的一起涉及当地学校的合同纠纷案件进行执行。

刘某与某学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邻县法院判决,由某学校给付刘某征地补偿款120000元。由于该学校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刘某无奈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案件涉及当地学校,上级法院指定由宁陕法院交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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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立案后,宁陕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某学校进行了线上查控,发现该学校对公账户上有资金可供执行,但考虑到学校的特殊性质,对其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可能会影响学校教学和正常运转,于是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邻县,第一时间约见了被执行人的单位负责人,向其释法明理,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该学校负责人表示一定履行生效判决,只是学校经费紧张,该笔款项未纳入财政预算,暂时无法给付。考虑到实际情况,宁陕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该县教育主管部门,与主管领导进行进一步沟通,主管领导表示将全力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经费确实有限,承诺将为该学校分期拨付资金用于解决拖欠的征地补偿款。执行干警随即通知了申请执行人刘某到场,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刘某表示申请强制执行实属无奈之举,都是左邻右舍的,也不想闹僵。眼看申请执行人刘某态度转好,宁陕法院执行干警随即主持双方进行执行和解。经过执行干警的悉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分三期给付申请执行人刘某征地补偿款120000元,双方也就此手言和。

本案的顺利执结,凸显了交叉执行的机制优势和现实成效。下一步,宁陕法院将持续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交叉执行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终本出清为抓手,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执行进度,做实交叉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持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字:李彬滨丨编辑:韩都丨责编:储光燕

审核: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