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南召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王小玲、毛林娇与被执行人王学印、王文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学印、王文敏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王小玲、毛林娇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学印,男,汉族,1970年06月16日出生,住河南省南召县城郊乡宋楼村宋楼一组63号。
身份证号:41292119700616XXXX
被执行人:王文敏,女,汉族,1971年12月22日出生,住河南省南召县城郊乡宋楼村宋楼一组63号。
身份证号:41292119711222XXXX
执行案号:(2024)豫1321执2276号
执行标的:72620.37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学印、王文敏的人身线索和财产线索,并根据此线索我院成功将被执行人王学印、王文敏拘传到南召县人民法院或根据线索执行完毕,予以奖励500元。
悬赏期限:该执行案件第一次拘传结束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6637783237
特此公告
南召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为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南召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同时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截至2024年11月17日,以下失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对以下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进行曝光。
曝光台(一)
姓名:黄金娥
性别:女
身份证号: 41292119630518XXXX
住址:河南省南召县石门乡黑石寨村庙沟东组
执行标的:50000元
执行案号:(2024)豫1321执1000号
曝光台(二)
姓名:逯胜银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92119641127XXXX
住址:河南省南召县石门乡黑石寨村庙沟东组
执行标的:50000元
执行案号:(2024)豫1321执1000号
曝光台(三)
姓名:冯雪
性别:女
身份证号:41132619820205XXXX
住址:河南省南召县石门乡大冲村方田南组137号
执行标的:38539元
执行案号:(2024)豫1321执1052号
曝光台(四)
姓名:靳路路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132619920415XXXX
住址:河南省南召县白土岗镇东沟村大垛坪组13号
执行标的:300000元
执行案号:(2024)豫1321执1707号
曝光台(五)
姓名:刘明娟
性别:女
身份证号:41132619860404XXXX
住址:河南省南召县城关镇人民路207号
执行标的:300000元
执行案号:(2024)豫1321执1707号
曝光台(六)
姓名:刘玉
性别:女
身份证号:41292119770913XXXX
住址:河南省南召县城郊乡政府家属院21号
执行标的:203007.86元
执行案号:(2024)豫1321执2441号
曝光台(七)
姓名:李忠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92119681008XXXX
住址:河南省南召县城关镇人民路418号
执行标的:46913.6元
执行案号:(2024)豫1321执1015号
曝光台(八)
姓名:陈会贞
性别:女
身份证号:41292119730702XXXX
住址:河南省南召县皇路店镇槐树底村七组358号
执行标的:200000元
执行案号:(2024)豫1321执1616号
曝光台(九)
姓名:庄碧用
性别:女
身份证号:35058219840818XXXX
住址:河南省南召县皇路店镇槐树底村七组34号
执行标的: 200000 元
执行案号:(2024)豫1321执1616号
曝光台(十)
姓名:何振全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292119741016XXXX
住址:河南省南召县皇路店镇槐树底村七组34号
执行标的: 200000 元
执行案号:(2024)豫1321执1616号
郑重提醒
本院责令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被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对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向人民法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
如果您认识他们,
请劝告他们还钱,
如有财产线索,请及时联系南召县人民法院。
您的每一次转发,
就有可能增加申请执行人拿回钱的机会,
都将推动社会诚信一大步!
■来源:南召县人民法院
■法律顾问:刘翔律师|北京盈科(南阳)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