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人民法院报》刊登了《吴女士家里的老人终于不用爬楼梯了》一文,点赞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法庭调解案例。全文报道如下:
图为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法官曾勇(右二)组织双方现场调解。陈祎珊 摄
“我真后悔没早一点来法院解决这件事,白爬了这么久的楼梯。”这天,从邻居手里接过电梯卡的吴女士如释重负,在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调解室里向案件承办法官曾勇拉起了家常。
事情还得追溯到3年前,为改善生活条件,吴女士购入了一间位于蓬江区某住宅小区的二手房。入住后,她才发现其所在楼宇的电梯系其他邻居集体出资加装,需刷电梯卡方可操作使用,而涉案房屋的前业主没有“凑份”,吴女士一家人上下楼层只能走楼梯。
为方便日常出行,吴女士多次与邻居们商量,但在分摊费用的问题上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吴女士遂向蓬江区法院提起诉讼。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问题涉及相邻关系,处理不好容易持续引发纠纷,于是曾勇在接手案子后第一时间前往现场了解情况。
“法官,我住在五楼,家里有老人,上下楼梯不容易,我们特别想早点用上电梯。”吴小姐对曾勇说出了难处。
“早就说了,你家要用电梯我们没意见,但账要算好。”“是的,我们大家电梯用得好好的,没想到却摊上了官司。”面对吴女士的抱怨,被起诉的邻居业主们也满腹牢骚。
原来,在双方此前的沟通过程中,吴女士表示只愿分担加装电梯的主体费用,不愿承担迁移排污管和加装刷卡器、门把手、闭合器等配套工程及日常维保、年审等增项费用。因此,其他业主并不同意吴女士的方案。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从筹资规划到加建完成,大家付出了很大心血,落实起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吴家父母年事已高,日常通行需求也摆在眼前。远亲不如近邻,同楼就是亲人,有了矛盾,更要心平气和来解决它。”
就这样,曾勇一面肯定其他业主的付出,一面引导大家换位思考,很快唤起了业主们的共鸣。
“关于账怎么算的问题,我手头上有几份生效的典型案例,案情与大家面临的情况类似,你们可以参考一下。”曾勇有备而来,拿出了几份判决。
“根据我们以往的判决,对于吴女士这样后加入使用电梯的业主来说,部分配套工程的费用她应该要分摊,但其他邻居也要明白,要她家承担电梯往年的维保费用是没有依据的。”曾勇用生效案例向吴女士和业主代表进行释法说理。
“好的法官,加装电梯配套工程的这5000多元,我愿意给,但电梯门禁卡能不能多给我们家两张?主要是方便家中老人出门。”吴女士看完几起案例后,主动说道。
“那前几年产生的维保费、年审费我们也不计较了,多几张电梯门禁卡没问题,咱们邻里之间确实应该互相照顾!”其他业主见状也作出了让步。
在曾勇的沟通下,双方很快就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及使用问题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在调解协议签订现场,吴女士如愿拿到了5张电梯门禁卡,邻居们也收到了吴女士提交的“电梯使用款”。
编辑 | 蓬江发布编辑部
来源 | 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蓬江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