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依法帮助未成年子女向其父亲追回抚养费,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小军(化名)系孤独症谱系障碍患者,长期需要家人的照顾和抚养。2013年9月小军的父母因夫妻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婚生子小军由其母亲抚养,其父亲按时支付抚养费。
此后十几年间,小军的父亲一直拖延支付抚养费,导致小军及其母亲在生活上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小军的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向净月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小军父亲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案件受理后,立即引起了办案法官的高度重视。法官深知,这起案件不仅关乎到小军个人的成长和幸福,更关系到社会对特殊儿童的关爱和保障。为了确保小军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法官迅速展开了细致的调查和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深入了解案件的背景和原因,同时积极向小军父亲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作为父亲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以及拖欠抚养费对小军成长和发展的不利影响。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导和积极协调下,小军父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意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并承诺今后将按月支付小军的抚养费,确保小军能够得到良好的抚养和照顾。
案件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带着锦旗来到法院向法官表示感谢。
法官说法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有温度的调解往往能化解冰冷的矛盾,抚养费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物质基础,在抚养费纠纷、监护权纠纷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中,首要考虑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既要做好法律释明,又要注意方式方法,减少离婚及抚养费争议对孩子的情感伤害,通过调解化解抚养费纠纷,更有利于维系亲情,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