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合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了一起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22时30分许,合山交警在岭南镇思光村铁路屯路段开展整治行动,在对一辆号牌为桂G****1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有酒驾嫌疑。经查,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通过进一步查询发现,驾驶人韦某还存在无证驾驶、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据韦某称,自己当晚去抽田水,干完农活后与朋友喝了一点酒,觉得自己没喝醉,骑车应该没问题,就抱着侥幸心理骑摩托车上路,结果被交警查获了。
韦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韦某采取强制措施扣留机动车、罚款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进一步办理当中。
来宾交警温馨提示
酒后驾驶危害大
请广大驾驶人务必做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一次心存侥幸
可能会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无论在何时何地
都要遵守交通法规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罗雪涛 编辑:盘罗婷
视频:盘罗婷 来源:合山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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