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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浪潮的汹涌推进下,一个个充满活力的网络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成为了年轻人展示生活点滴、分享心仪之物的热门舞台。然而,这片繁华的网络天地中,也悄然潜藏着不法分子的身影,他们巧妙地利用了平台的社交魅力与用户间建立的宝贵信任,编织出一场场虚构交易的华丽骗局,通过伪造好评、散布虚假的“种草”帖文,为商家迅速披上光鲜的外衣,提升其产品的曝光与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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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至2021年5月,陈某在网络上偶然发现了一条看似轻松却暗藏玄机的生财之道——发布种草笔记、帖文竟能换取不菲的收入。受此启发,于是他毅然决然地租赁了一处场所,创立了一间工作室,招募了一支由十余人组成的“网络水军”。为了这场精心策划的“业务”,陈某不惜重金购置了工作手机、电脑,并从网络深处搜集了上百个某知名平台的用户账号,每个账号都价值千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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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每当“通告群”里传来上家的任务指令,陈某便如同指挥官一般,迅速将任务分配给工作室的每一个成员。这些员工根据上家的具体需求,开始在各大网络平台上精心编织着一个个虚假的种草故事,配以精心挑选的图片,仿佛每一句话、每一张图都充满了真实的体验与情感。

“我们发布的帖子,都是关于产品的亲身体验、心得分享和推广。”陈某在落网后坦白道,“但那些文字,其实是找写手代笔的,我们从未真正使用过或体验过那些产品。”每当一篇篇精心打造的帖子发布后,陈某等人便小心翼翼地将链接发送给上家审核,而商家则会根据帖子的复杂程度与质量,给予工作室30至200元不等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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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陈某的团队还涉足了一项更为隐蔽的“业务”——为网店提供有偿刷单服务。他们通过虚构交易、夸大宣传等手段,为网店营造出交易量飙升、好评如潮的虚假繁荣景象。据统计,自2021年5月至2022年8月期间,陈某等人通过这一系列操作,共非法获利高达20余万元。

最终,等待陈某的是黄浦区检察院的一纸公诉。2024年8月15日经法庭审理,被告人陈某因提供“刷单炒信”服务,触犯虚假广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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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 李晓玲:

2024年9月1日,《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施行,其中第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虚假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行为,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检察机关将坚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检察机关提醒,诚信经营是企业立足之本,商家应将预算用在真正的服务提升、产品提升和品牌提升上,这样才有利于商户的长期发展。

记者 / 邹嘉

编辑 / 孙超慧

图片 / 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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