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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3年年初开始,经济运行在国家层面相关政策的调控下有了逐渐回暖和上升的势头,但由于三年疫情的当时影响和所带来的后续影响仍很严重,要想全面恢复到疫情之前的良好态势仍需时日,再加上各省市区较高的负债率,各地财政收支平衡仍然面临着较大的压力,甚至不少地方出现了严重的财政收支失衡的局面。

在这种特定的情形下,很多地方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薪资待遇也是随之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负面影响,减少或停止有些政府奖励性津补贴发放以及拖欠绩效工资等已在不少地方成为了常态,尽管如此,毕竟降薪或拖欠有悖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根本宗旨,因而国家层面也会在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方面给予一定程度上的倾斜支持。

转移支付资金是在地方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为确保“三保”而临时拨付的,不是解决问题的长久之计,这需要地方在困境中寻求自身的发展和突破的路径。但对于依靠财政拨款发放工资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说,稳定持续的薪资待遇是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相对于“三保”来说,国家层面的基本工资调整就是人们最大的期待了。

每两年或三年一次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调整是2014年确定的,2016年这一政策开始执行,2018年仍是如期按时执行,2020年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基本工资普调没有如期而至,推迟到了2021年10月才执行。根据这样的调整规律,2023年原本也应该进行基本工资调整,但结果仍然是没能如期而至。

尽管是每两年或三年进行一次基本工资调整,但遇到特殊情况延迟调整也是可能的,无论怎样,仍在规定的三年时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热切期盼中,先行迎来的是中共中央国务院2022年12月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这让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看到了基本工资调标如期进行的希望。

2022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展望2035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再迈上新的大台阶,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同时明确提出要扩大居民消费。扩大居民消费的前提无疑是居民要有足够的消费实力,换句话说,居民的腰包里要有足够的钱。

扩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消费最直接的当然也是按照惯例的促进因素就是调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因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都是依靠财政拨款发放工资并能伴随着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的提高而相应地提高与基本工资相关的其它待遇从而使得工资收入整体上有所增加,为有效消费提供了先决条件。

迄今为止,《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实施快两年了,距离上次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调整也快三年了。我们可以看看前四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调标的执行时间:第一次2014年10月,第二次2016年7月,第三次2018年7月,第四次2021年10月,按照惯例,第五次执行时间应是在2024年。

从中可以看出有两个调标时点值得关注,一个是7月,另一个是10月,今年的7月已过,那么第五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调标的时间在2024年10月的可能性很大。如果今年10月仍没调整,那很可能就不会再普调了。需要注意的是调标后的执行时间,不管调标后何时兑现,都会从开始执行的时间起进行核算和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