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15所学校
拟申请注销
永春县教育局
发布15所学校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永春县东园小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其债权债务由永春县达埔中心小学承接。
永春县新溪小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其债权债务由永春县达埔中心小学承接。
永春县大荣小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其债权债务由永春县下洋镇中心小学承接。
永春县洑溪小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其债权债务由永春县达埔中心小学承接。
永春县横坑小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其债权债务由永春县横口学校承接。
永春县龙阁小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其债权债务由永春县岵山中心小学承接。
永春县龙美小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其债权债务由永春县仙夹中心小学承接。
永春县南阳学校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其债权债务由福建省永春吾峰中学承接。
永春县嵩溪小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其债权债务由永春县苏坑中心小学承接。
永春县仙友小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其债权债务由永春县一都中心小学承接。
永春县洋上小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其债权债务由永春县桃城镇中心小学承接。
永春县云峰小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其债权债务由永春县外山中心小学承接。
永春县云贵小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其债权债务由永春县横口学校承接。
永春县长坑小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其债权债务由永春县锦斗中心小学承接。
永春县珍卿小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其债权债务由永春县锦斗中心小学承接。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永春县人民政府官网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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