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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一网友在社交媒体发帖表示

同事前天加班干活后

第二天竟被公司通报批评并罚款20元

这是啥情况?

一起看看

主动加班

竟被公司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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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截图

在帖子里,该网友提到,一位同事近日主动加班,但离开办公室时,因忘记关空调和锁门,第二天就被公司通报批评+罚款20元。

公司在批评通告提到,该员工的行为浪费了公司的电力资源,也给公司财产带来了潜在危险,出于维护公司秩序的考量,对该员工作出以上处罚。

对此,不少网友吐槽

自己所在的公司

也有类似的罚款

真的是付费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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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员工

进行罚款合法吗?

忘记关空调扣20元

迟到扣20元

工作出小纰漏要请大家喝奶茶

没完成业绩扣工资……

不少企业会在员工手册

或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中

列出类似的罚款事项
那么企业对员工进行罚款是合法的吗?

企业对员工进行罚款是不合法的,企业有权制定规章制度,但企业没有罚款权。

在我国,对公民的财产行使经济处罚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有授权的主体,且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执行。

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平等主体,双方的关系应当受劳动法等社会法来调整。

■劳动者如有一般性违纪,应主要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来解决;

■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企业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但要注意,《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比如下班忘记关门造成公司财物被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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