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8日,据福田区应急管理局公示,《沙头新洲南村房屋装修工程“3·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24年3月14日,福田区新洲南村某栋某室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名工人田某权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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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生产经营单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人安全意识不足、违反手持电动工具使用要求造成的一般机械伤害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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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房屋内部情形及平面示意图

事故发生经过:

涉事工程于2024年3月12日开始施工,3月14日上午9时40分许,方某友到达新洲南村某栋某室门口,发现入户门处于锁闭状态,多次敲门无人应答,方某友遂联系业主张某芳拿取备用钥匙。延至10时许,方某友拿到备用钥匙返回涉事房屋,开门后发现田某权低着头坐在地上,左侧脖子处有一道伤口,地面有大滩血迹,有一手持电动角向磨光机(以下简称“手磨机”)放置在田某权身边。方某友见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及110报警电话。

现场量测,左侧房间门框木条宽10cm、厚5cm。离地面46cm处有一斜向上切割凹槽,切口呈左宽右窄不规整状,切割凹槽深度4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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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木门框切割痕迹

现场有一台“切磨王”品牌黑色手持电动角向磨光机(以下简称“手磨机”),该手磨机后端连接一根黑色电源线,前端安装一直径为105mm的木工锯片,锯片有明显血迹残留。该手磨机未安装安全防护罩及辅助手柄(下图),事发当天涉事楼栋单元门禁视频显示,2024年3月14日早上8时11分许,田某权左手拿锯片进入该楼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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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手持角向磨光机

针对现场手磨机,查阅该品牌资料发现,涉事手磨机为切磨王Mod.1071型号,额定电压220V,额定频率50Hz,额定输入功率1100W,空载转速为11000r/min,砂轮片直径100mm,出厂配备有安全防护罩及辅助手柄等配件。安全防护罩的主要功能为保护操作者不受飞溅物伤害,辅助手柄的主要功能是最大限度抵抗反弹力或反力矩。下图为出厂标准配置,正确安装防护罩及辅助手柄后的手磨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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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型号出厂标准配置手磨机

事故原因分析:

田某权安全意识淡薄,改变手磨机用途,使用手磨机安装锯片进行切割门框(木材)作业时,因手磨机未安装辅助手柄,无法抵抗手磨机切割过程中产生的反弹力,被反弹后高速旋转的带齿锯片割伤左侧颈部总动脉,是发生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分析,事发时田某权正在涉事门洞口使用手磨机切割门框(木材),由于涉事手磨机转速高、带齿锯片阻力大,随着切割深度的增加及切割角度的变化,未安装辅助手柄的手磨机突然失控从切割槽内弹出,导致田某权颈部被高速旋转的手磨机锯片割伤。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行政处罚建议:

1.张某芳系涉事工程房屋业主,未对涉事工程进行申报登记,其上述行为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六条之规定,建议由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方某友,系实际承揽涉事工程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其生产经营单位属性与自然人身份具有同一性,即方某友作为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其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建议由福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来源:福田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