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新泰市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因非法倾倒养殖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的案件,随着审判长一声法槌的敲击,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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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底以来,新泰某乡镇养殖场负责人闫某水、刘某,为降低运营成本,将未经氧化处理的养殖废弃物(系用水冲洗鸭粪后混合产生的废弃物)委托徐某玉等三人进行非法处置,徐某玉等三人从养殖场拉走养殖废弃物后,雇佣王某健等四人先后在三处渗坑进行非法倾倒,共计4900余吨。经相关部门对污染物进行依法检测,倾倒点养殖废水水样中大肠杆菌群数项目不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新泰市某养殖合作社所检污水水样中大肠杆菌群数项目不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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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法院经审理认为,闫某水等九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倾倒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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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宣判,新泰市法院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以及涉案企业所在乡镇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庭审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法治公开课,有利于提高公众对环保法治的认知,引导人们牢固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非常具有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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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新泰市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为抓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污染环境犯罪行为,积极服务保障“美丽新泰”建设,切实担当起守护绿水青山的司法责任,努力为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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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吴鑫雨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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