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乘飞机北上,在济南附近遇雨触山殒命。通常的说法是,前一天晚上,他跟陆小曼大吵一通,负气出走,去了南京,第二天早上乘机北上,正好过济南,正好遇上暴雨。也就是说,只要避过这个点,他便不会遇难身亡。现在我们要探究一下,徐志摩是怎样踩上这个点的。

这年春天,徐志摩去北京大学教书。秋季开学后,上海有两宗地产买卖,他与当事人都是熟人,若由他居中说合,事成之后,分上一半佣金,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于是便由陆小曼给他发了电报,要他接电速回。依据此信,他向文学院院长胡适请假南下。因为要坐顾维钧赴南京汇报的飞机,等了两三天,11月11日才成行。这样一来,请假的时间就不好说了,只能说请了多少天的假,或者说,什么时间返校不算超假。

反复订正,我认为11月20日返校是徐志摩原定的行程。提前一天离沪,正好踩在这个点上送了命。

先说这个原定的日程。11月17日晚,徐志摩与陆小曼大吵一通,并没有提前离家的想法,只是第二天一早,他气愤不过,去了陈定山家里。由朱传誉主编的《徐志摩传记资料》中收有《一生多彩多姿的陆小曼》一文,说了当天晚上后来的事:志摩一怒之下离家外出。晚上陆母责怪小曼,小曼心灰意冷又气愤难平,写了一封措词刻毒的信放在志摩桌上,以为志摩晚上回来会看到。当晚志摩没有回家,在陈定山家里谈了一夜。他见有现成的烟榻,嚷着也来一口,定山夫人说:“你不是不吸的吗?”志摩苦笑着说:“我要尝尝看到底是什么滋味。”

徐志摩在陈家住了一晚,第二天上午仍不愿回家。做什么呢?曹聚仁《听涛室人物谭》一书中有记述。参考上文,撮述如下:18日上午,志摩仍在陈定山家,托查猛济约曹聚仁第二天同往苏州访章太炎先生。当天下午志摩回家后,改变主意,又打电话告诉查猛济取消前约,不去苏州了。事情不急,晚上查猛济才来告诉曹聚仁,志摩次晨要飞北平,去不成苏州了,以后再说。

明明说好第二天与曹聚仁同去苏州,怎么回了一下家又不去了?不为别的,只因为看到了陆小曼留在桌上的信。陆小曼之所以写了这么一封信,是因为17日晚上吃螃蟹喝酒的事。恰是这顿酒宴惹起夫妻反目,陆小曼才有了那么一封催命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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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死后,贺天健写了一篇文章《志摩遭劫前二日之晚上》,登在1931年12月1日的《申报》上。贺天健是陆小曼学画的老师。文章开头先表明了自己的这个身份,下面就说到他要说的那个晚上:

盖志摩自硖石家中,携有无为公子一篓,硖石产蟹固著名者。余隔一日过其寓,志摩自外入,握手言欢,情致拳拳,未几,即桌食蟹,兜充脐清,小鱼为羹,座有不善食者,志摩教以分割法。食次谈及乘福特机,在京平道中情况。言自黄河以北,下视田畴,皆作紫黑色,自河以南,下视田原,皆作赤色,甚为光洁。阡陌径界之分布,历历如棋枰,章章有序。言及市井道路人烟密处,则如蚁围蝶聚,营营不息。至此忽叹息曰,不图此区区之间,而有所谓愁云之扰扰耶!余曰,南华秋水之篇,于此三致意焉,子何复有此感哉。

小曼女士以志摩目疾未愈,即劝少食。志摩因谓余曰:“余最嗜此物,在北平时,目疾由是而得,现且愈矣。”余因晚餐已进,尽其兴,志摩复饮酒三杯,兴会淋漓,即离座而起,引吭高歌,并作海鸥之舞,志摩之欢,诚非平日所有也。余以吴子诚尝托余要志摩书法,盖已三年矣。乘此要志摩书,志摩兴酣落笔,为书屈原渔父篇。既竣,绝似郑海藏。夜已阑,余乃与握手言别,志摩曰,余此去仅三星期即返,相见不远也。相与致意而别行。翌晨,余亦乘车返锡。呜呼,孰知此半宵之欢叙,即为志摩一生末日之前之第二晚耶,哀哉。

文中有两点要关注。一是小曼此晚颇有主妇的风仪。留老师吃蟹,不用说了,主要是饭桌上对徐志摩的关心,“以志摩目疾未愈,即劝少食”。徐志摩也承认,在北平就爱吃蟹,目疾由此而得,只是将要痊愈了。二是志摩这一晚上喝高了。吃蟹喝酒,当是黄酒,又“复饮三杯,兴会淋漓”,可见兴致之高。这后来的三杯,说不定还是白酒,这样才会有接下来的“离座而起,引吭高歌,并作海鸥之舞”,也才有贺氏一说,当下就“兴酣落笔,为书屈原渔父篇”。

说这些是什么意思呢?这一晚,徐志摩极有可能是醉了。梁实秋在《谈徐志摩》中说,“他喜欢喝酒,而从没有醉过。”我的看法是,徐志摩没有在人前醉过,不等于他就没有醉过。喜欢喝酒的人,几乎没有不醉的,只能说醉的次数多少、醉的情况是轻是重。而且我认为,徐志摩醉了,跟常人的醉不会有大的区别。徐志摩在北平教书期间曾有过这样的情形。1931年10月10日给陆小曼的信上说,前一天晚上,他跟袁守和、温源宁三人联合大请客,中外客人有十四五人之多。宴后还照了相,“后天寄给你看。我因为做主人,又多喝了几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