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潜逃20年的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彰武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经查明,2000年5月一天中午,在村里的一块田地内,李某与被害人史某因史某放牧的牲畜破坏李某家的玉米苗一事发生口角,后两人厮打,李某使用木棒将史某打伤住院治疗。案发后,李某对自己伤人的事倍感恐惧,开始了隐姓埋名的逃亡生活。

2020年李某到案,由于该案距今20余年,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存在较大难度,为确保相关证据能够达到要求,保证案件顺利办理,彰武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介入,承办人在认真查看并梳理了该案证据材料后,提出了补充侦查意见,同时保持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及时掌握取证进展情况。

近日,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该案的成功办理,保证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了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文:彰武县人民检察院 李学更、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