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中午,抖音平台用户名为“沈承刚”发布视频,视频画面中自称沈承刚的男子手持身份证讲述:“各位网友,大家好!我叫沈承刚,是原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我在公安干警岗位工作几十年,没想到自己也会被蒙冤,被追究刑事责任。办案人员仅凭两份虚假证词就对我实施逮捕,并认定我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我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该案认定的唯一的一名请托人是检察官曹宣祥,但我还在被侦查阶段,他就向有关部门控诉其遭受刑讯逼供,才配合办案人员作出可以定我有罪的虚假供诉。最哄堂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办案人员、检察机关、审批机关均采信这些虚假证词,给我定莫须有的罪名。我实在想不通,我工作兢兢业业,依法依规办事,怎么就背下这么一个罪名,后来我想,这是跟原贵州省政协副主席、毕节市委书记周建琨有关,因为他当时以权插手办案,安排当时的区委书记让我将水箐镇一个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故意毁坏公司财务的高某某等人放了,我说我做不到,我回去给我们局长汇报,局长也说不管谁说情、谁打招呼都要依法,所以没按他的要求放人。此事惹怒了周建琨,所以对我打击报复。当时诬陷我的检察官现在就在我身旁,请各位网友听听他说当时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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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的沈承刚(来源/百度)

视频中另一个男子称:“由于办案人员对我长达20余天的不间断审讯和刑讯逼供,把轻伤鉴定结论出来之后,给沈承刚打电话,说成在轻伤鉴定结论之前就给沈承刚打电话,导致沈承刚蒙冤,希望广大网友支持我们申冤……”

视频内容经多家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评论:这种事情,要报警,让警察帮忙处理,群众帮你处理不了的。

大众新闻报浏览发现,抖音平台用户名为“沈承刚”账号, 5月21日中午发布举报网传视频开始至5月22日深夜,共发布5条视频,最后一条视频用文字表述得到媒体的关注,其用户标签图片系身着警服的工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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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来源/网页截图)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2015年2月19日发布的相关人事任免通知内容显示:沈承刚同志任毕节市七星关区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大队长、正科级侦察员职务。百科公开显示的内容与该相关人事任免通知内容一致,百科关于沈承刚的资料图片与“沈承刚”抖音账号使用的标签图片为同一张图片。

沈承刚本人在视频中称遭遇蒙冤,主要因为检察官曹宣祥的虚假证词和周建琨的打击报复。

根据媒体报道的内容梳理,沈承刚所称的“遭遇蒙冤”案由相关判决书内容显示:2015年1月31日凌晨,毕节市七星关区的一家酒吧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案件中,翟某被汪义海用啤酒瓶打伤左眼。翟某的伤情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当年4月16日,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以翟某被殴打刑事立案,汪义海并没有归案。汪义海托陈某出面,找翟某协商若不被追究刑事责任,愿意赔偿人民币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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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视频里的沈承刚(左)和曹宣祥(来源/红星新闻)

为获得汪义海的赔偿,翟某的妻子找到时任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曹宣祥舅舅。曹宣祥接到请托后,又找时任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常务副局长沈承刚,请求帮忙协调处理该案。同时,曹宣祥又请法医李某某帮忙,把重伤重新鉴定为轻伤。李某某在明知翟某伤情不符合轻伤标准的情况下,于2015年7月2日仍将翟某的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翟某的轻伤鉴定结果出来后,汪义海赔偿翟某人民币15万元,翟某谅解汪义海。后来因其他案子事发,沈承刚被指控接受曹宣祥的请托,并指示下属违法办案,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而不使其受追诉。沈承刚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曹宣祥也因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沈承刚不服一审判决曾提出上诉,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值得注意的是,5月23日上午10点30分,大众新闻报在抖音平台顺利检索到“沈承刚”抖音用户名,时隔7个小时后的下午5点过30分,未再检索到举报视频“沈承刚”抖音用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