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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陈代文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代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代文利用担任思南县副县长,铜仁市委副书记、市长,碧江区委书记,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