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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个政策文件,可能大家都没有特别注意到。

这个政策文件于8月25日国常会审议通过,并由国务院于9月1日正式印发。

这个政策文件就是《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文)。

有人就会问了,不就是一个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然而,在笔者的眼里,它却是一个可能影响房地产调控基本思路的政策文件!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这个政策文件中,第一次提出了“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的思想。在这么一个高级别的会议上,审议通过的政策文件,它的任何新思想、新观点、新思路,都可能意味着政策方向的转变。

“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是否意味着会影响房地产调控的基本思路呢?笔者个人认为这种可能性非常大。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任何思路的转变,都会首先反映在市场上。

在疫情前,在房地产行业,大家印象最深的就是各种限制,包括限价、限售和限购。这个“三限”政策,在很多城市都出现过。

有些地方甚至还出现“五限”,房地产调控政策之严厉程度无以复加。

在疫情前,“让商品住房回归居住属性”可以说占据了主导思想地位。严厉打击投机炒房成为一件政治正确的事情。在那个时候,住房被视为了一个公共产品或半公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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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4月24日,笔者在一篇长文《在房地产行业,我们需要理想主义,但更为重要的是看清现实》中,针对房地产的现状,主张在房地产行业,政策上可能需要做一些调整:

首先,需要更加重视租售并举;

其次,我们不必太过关注高房价;

最后,真正认识到房产税才是调控房价的有效手段。

在该文中,笔者还提出了一个疑问:如果一个人家里有很多钱,他想购买很多套房子,为什么不让他多购买呢?

随着时间来到疫情后时代,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可能说来了一个180°的大转弯,由极热转变为极寒。

这一点房地产行业的从业者可能感触最为深刻!

因此,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松绑便纷纷出台。

比如四个一线城市最先出台的“认房不认贷”。

又比如杭州,10月16日出台的“杭六条”楼市新政,直接取消了除拱墅区、西湖区、上城区和滨江区外其他区县的限购!

也就是说,在房地产市场上,正在慢慢地放开了房地产监管地保姆之手,让房地产行业慢慢地回归市场!

“让商品住房回归居住属性”和“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虽然只有两字之差,但是对未来房地产市场监管地影响可能千差万别!

笔者个人认为,在“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地影响下,未来房地产行业可能会出现以下几大变化:

首先,行政监管可能会逐步退出房地产市场,而更多倾向于金融金融机构的监管,和住建、房管、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监管;

其次,市场在房地产行业将会发挥更大地资源配置作用;

再次,诚信机制将在房地产行业发挥更大的监管作用,丧失信用的房地产市场主体,可能会被彻底淘汰出局;

最后,房地产税迟早,而且是一定会出台。

你对此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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