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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发布一批交叉执行典型案例

启东法院1篇案例(案例四)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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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三级法院协同执行 高效促成大型液压机交付

——申请执行人马某某与被执行人仝某某租赁合同纠纷案

2.“提级执行”+“能动履职”促使强制迁让执行由“要我搬”到“我要搬”

——张某与张某娣、孙某新返还原物纠纷执行实施案

3.“集中执行”+“协同作战”助力实现本案利益和案外人利益的统一

——李某与刘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执行实施案

4. 引“网”入“执”+“集中执行”解决异地房产处置难并促执行和解

——宋某与某信托公司借款纠纷执行实施案

5.“集中执行”助力44名工人解“薪”事 交叉执行兜住民生底线

——苏州某电器有限公司涉劳动争议系列纠纷执行实施案

6. 通过“异地执行”破解地域性执行难题

——严某某与响水县某村村民委员会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案

7.“集中执行”破解办证难题 保民生促多赢

——上海市某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与苏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交叉执行案

8.“海地协同”交叉执行助力重点项目顺利开工、渔民水产养殖喜获丰收

——某滩涂养殖公司与顾某某执行实施案

引“网”入“执”+“集中执行”解决异地房产处置难并促执行和解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某信托公司与被执行人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判决,宋某应归还某信托公司借款本息,某信托公司对抵押房产1001室的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执行过程中,南通崇川法院裁定拍卖抵押房产1001室以清偿债务。经调查,宋某名下有两处拆迁房均位于启东市,另一房为1002室,已抵押案外人,所涉抵押案件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立案执行。两房现已打通装修,由宋某父母和妻女共同居住。因宋某亲属拒不腾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案件由房产所在地启东法院执行。启东法院立案执行后,一方面,在督促履行并着重强调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的同时,联系居委会网格员上门释法析理,争取宋某亲属理解配合腾房。另一方面,在征得1002室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先行处置1001室,变价款由两房抵押权人按比例受偿。经多次做工作,宋某感念家庭压力、迫于房产被处置及被追责的执行威慑,主动与两案申请执行人沟通并履行部分款项,对剩余债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将予分期履行。

典型意义:

异地处置不动产特别是强制腾房难度大、风险高,南通法院坚持能动履职,通过集中指定执行破解“执行难”,为异地处置财产提供了多元化的解决方案。在南通崇川法院执行陷入僵局后,南通中院集中指定至财产所在地启东法院执行。启东法院迅速确定处置方案,着手强制腾房;通过与村居网格员联动执行,引“网”入“执”,利用网格员人熟、地熟、话熟、情况熟的优势进行释法析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既保障了宋某亲属的居住权,又兑现了抵押权人的胜诉权益。

▌来源:江苏高院微信公众号

▌责编:综合办公室

▌审核: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