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回首:景兴瓷厂的6年(四)
上文说到“我在民兵小分队集训完毕后,就被借调到保卫科当了临时工即代理消防干事(工资关系还在烧炼车间,但以人武部民兵借调的名义在保卫科干活),期间参加了市防火安全办公室组织的半个月的消防干部培训班。”
当时的景兴瓷厂都是旧坯房窑房,说起来都是老古董的房子,预防火灾的压力很大但消防干事能干的事并不多。我在科里三位大哥的帮助下,认认真真的做消防工作。
一个多月后,彭大哥老帅归位,回到体委工作去了,保卫科又缺了一个外勤。记得当时是九月毛泽东逝世,民兵小分队要加强执勤,我白天负责企业的消防工作,晚上又返回到人武部参加战备值班。好在那时候单身汉一个加上年轻,整天待在厂里也不感觉到累。记得是在夜间值班的时候,主持厂革委会工作的副主任刘振乾前来慰问值班民兵并询问保卫工作,这要感谢邵尤安部长当我的面,把我夸了一顿,并提出了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民兵执勤就这几天结束了,那王才亮怎么办?回保卫科又没有正式办调令,回烧炼车间的话,保卫科缺两个人,工作肯定转不动”。刘振乾当时就表示同意并讲:“明天开党委会和革委会联系会议的时候,你把这个问题提出来,看看怎么办?”
第二天晚上,我又到人武部值班的时候,武装干事刘海良对我说:“去买两包烟来给大家发,有喜事”。等我从门口的烟摊买了两包烟来,给值班的人发完烟后,刘海良告诉我,下午厂里的会上做了决定,让我任保卫科的外勤干事,消防干事从车间(记得可能是彩绘车间)调汪文浩来担任。
这样,我第三天早上到保卫科办公室上班时,毛海根和邓景春一起跟我表示了欢迎,一会儿汪文浩也来报道来了。毛海根组织大家开了个科务会,宣布了厂党委的决定和科里的分工。散会后,我就到厂劳工科去领了调令,到烧炼车间把工资相关手续带回了劳工科,然后再到组织科报到,组织科又开了一个介绍信到保卫科,完成了从工人岗位到以工代干的身份转变。
三,“揭批清查斗争〞
1976年10月6日,“四人帮”被抓。同月18日,中央公开了四人帮被抓的消息,并且部署全国范围内展开揭发批判“四人帮”的斗争。作了部署。12月10日,中央将《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一)》批转全党,后来又陆续公布了《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之二)》《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之三)》。在学习文件的同时,各级党组织按照党中央的部署,积极展开了揭发批判“四人帮”的斗争,清查他们的帮派体系,时称“揭批清查斗争〞。
“揭批清查斗争〞一开始,先是成立了“群众专政指挥部”,办公室就由保卫科兼。为此,原来的副科长毛海根同志由于文化水平较低被调整到了包装车间当副主任,内勤邓景春接任了副科长,调来了“老三届”原一中高中毕业生刘本惠同志担任内勤负责材料整理工作,但档案仍是由邓副科长管理。
“揭批清查斗争〞中,按照市里的统一安排,“群众专政指挥部”撤销了而成立了揭批专案组,保卫科的我和刘本恵都参加了专案组,还抽调了烧炼车间的聂金龙外,还抽调了1974年高中毕业后顶替父母进厂不久的高水山、于兴珍、陈光平等参加到专案组来负责材料工作。
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景兴瓷厂的“造反军”在市里有点名气,到了“揭批清查斗争〞时运动就翻起了景兴瓷厂在“文化大革命”当中的老账。当时已被免职的原革委会副主任的刘振乾和已经调到外单位的程政林、还在本厂当工人的谭四川,邵冬生均因为四人帮被抓后的闲聊中一些言论被定性为“恶毒攻击党中央的现行反革命”,先由厂里的民兵看押了起来进行审查。程某某不堪受辱而在老鸦滩的南河里自尽,刘、潭、邵则被拘留关进了景德镇市看守所,分别由景德镇市公安局预审科和长江公安分局预审科审查起诉。
说句心里话,我对到景兴瓷厂工作时间不长,又不是来本厂的子弟,对这个厂的人脉关系搞不清楚,相对能够客观公允的看待这些政治上的问题。在协助景德镇市公安局预审科工作的那段时间,我从公安局预审科的廖永琪、黄木火、王联芳、姚学军等同志身上学到了很多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关于公安预审工作的知识 为我后来的担任保卫科工作,以及从事律师职业有很大的帮助。
经过预审审查,景德镇市公安局最后的结论是刘、谭、邵等人的言论均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而免于了刑事追究。在这期间,我也代表景兴瓷厂的专案组参加景德镇市的“揭批清查办公室〞组织的会议,被询问到为什么景星瓷厂的几个人都不起诉,我是有理有据的做了说明,得到了会议的认可。
专案组工作结束时,公安局预审科的领导曾经征求我的意见,问愿不愿意调到市或区公安局工作 ,我婉言谢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