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也是仗义,真的很快就给他介绍了一个女友刘某。 不过,陆某和刘某确定恋爱关系之后,并没有见过面,一直是以网恋的方式。因为是哥们女友介绍,陆某也深信不疑,认为肯定不会有错。 没想到,刘某不但不肯见面,还以各种理由向陆某借钱,前前后后一共借出去9万多,陆某才反应过来,自己也许受骗了,遂报警。 警方很快就找到了刘某,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刘某只是杨某的小号而已。也就是说,刘某并不存在,陆某“恋爱”的对象,一直都是哥们的女友杨某。 对此,杨某辩称,自己只是因为贪玩,她又确实发现陆某比较好“骗”,也想要两个男朋友。 不管你是不是贪玩,成年人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目前,杨某因涉嫌诈骗被刑拘。 @林钰轲 说: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杨某的行为已经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还严重触犯了法律: 1.她虚构了事实,编造了并不存在的刘某,那么这个“恋爱”就并不存在,已经构成了欺骗。 2.不断地“借钱”,实则用于自己的开销,属于非法占有,且数额较大,已经构成了犯罪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因此,不要觉得只是谈个恋爱的花费而已,恋爱的主体(人)不存在,恋爱的事实也不存在,一切都是在欺瞒中进行,侵占了别人的合法财产。这个诈骗罪可一点都不冤,你们怎么看?
杨某也是仗义,真的很快就给他介绍了一个女友刘某。 不过,陆某和刘某确定恋爱关系之后,并没有见过面,一直是以网恋的方式。因为是哥们女友介绍,陆某也深信不疑,认为肯定不会有错。 没想到,刘某不但不肯见面,还以各种理由向陆某借钱,前前后后一共借出去9万多,陆某才反应过来,自己也许受骗了,遂报警。 警方很快就找到了刘某,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刘某只是杨某的小号而已。也就是说,刘某并不存在,陆某“恋爱”的对象,一直都是哥们的女友杨某。 对此,杨某辩称,自己只是因为贪玩,她又确实发现陆某比较好“骗”,也想要两个男朋友。 不管你是不是贪玩,成年人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目前,杨某因涉嫌诈骗被刑拘。 @林钰轲 说: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杨某的行为已经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还严重触犯了法律: 1.她虚构了事实,编造了并不存在的刘某,那么这个“恋爱”就并不存在,已经构成了欺骗。 2.不断地“借钱”,实则用于自己的开销,属于非法占有,且数额较大,已经构成了犯罪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因此,不要觉得只是谈个恋爱的花费而已,恋爱的主体(人)不存在,恋爱的事实也不存在,一切都是在欺瞒中进行,侵占了别人的合法财产。这个诈骗罪可一点都不冤,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