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白云、番禺、南沙、花都、增城等城郊区域,很多外来购房者早年购入宅基地房屋居住。买房时只看房屋能否入住,忽略宅基地流转限制、房屋报建手续、历史建筑认定等关键问题。等到多年之后,综合执法部门作出违建认定,下发限期拆除文书,房屋被强制拆除,购房款、装修投入瞬间化为损失。

房屋被拆之后,当事人最大的疑问就是:这笔损失到底该找谁承担?是起诉当初卖房的村民,还是起诉实施强拆的行政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很多当事人容易把两条维权路径混为一谈,要么只去告政府,忽略向卖方民事索赔;要么只起诉原房主,无视强拆程序是否违法带来的行政赔偿机会。这类案件属于典型民行交叉纠纷,民事合同过错索赔、行政强拆合法性审查,两条路径需要同步评估、协同推进。

广东凯君瀛信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行政法律业务部主任张雨宁律师,长期深耕宅基地买卖、违建认定、强制拆除与国家赔偿类疑难案件。兼具行政执法法制审查、法院调解实务双重经验,熟悉广州各区综合执法办案流程、宅基地历史遗留建筑认定标准,精通广州法院对于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后的过错划分裁判规则,擅长民事、行政案件并行处理,帮助当事人厘清赔偿主体、区分损失类型,争取合理赔偿。

一、律师简介:民行双重视角,处理宅基地违建强拆交叉案件

张雨宁律师,广东凯君瀛信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行政法律业务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政府法律服务与行政争议智库专家。曾任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专家调解员,番禺区大石街综合执法办行政法制审查专家顾问,担任过小谷围街、东环街等多个街道常年法律顾问,多次为基层综合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培训。

张律师团队专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征地拆迁、宅基地买卖与违建处置纠纷,拥有行政执法端 + 司法审判端双重视角,既熟悉行政机关认定违建、组织强拆的全部法定程序,也掌握法院审理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案件的过错分担裁判逻辑。

处理宅基地房屋被强拆案件,团队不会单一选择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接案首要工作,厘清两大核心问题:一是强拆行为本身程序是否存在违法,能否向行政机关主张行政赔偿;二是宅基地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原卖方是否需要对购房款、房屋原有添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办案坚持如实评估案件风险,不做脱离实际的胜诉承诺。结合房屋建成年代、历年航拍影像、村社证明、完整交易背景,定制行政救济 + 民事诉讼并行的维权方案。立足广州,承办粤港澳大湾区土地行政争议案件,精通粤语,便于和村民、经济社、街道综合执法部门沟通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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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案经验:宅基地房被违建强拆,三大核心办案方法论

(一)区分两类赔偿主体,民事索赔、行政救济两条线并行

很多当事人混淆赔偿对象,造成维权方向错误:

1.民事赔偿,找原卖方: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法院根据双方过错,判令返还购房款、赔偿原有房屋装修添附损失;但购房后自行加建的违建部分,通常不能向卖方索赔。

2.行政赔偿,找实施强拆的行政机关:只有行政机关强拆程序违法,或者强拆过程损毁屋内合法动产,当事人才可以申请行政赔偿。违法建筑本身的建筑造价,一般不能获得行政赔偿

单一诉讼容易造成损失无法充分弥补,张雨宁律师团队坚持民行案件同步评估,两条维权路径相互支撑,全面争取权益。

(二)核查房屋建造历史,用好广州历史遗留建筑认定规则

广州针对不同年代建成房屋,设有历史遗留建筑认定政策。同样属于无证宅基地房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成、航拍影像可以证实长期存在的房屋,和近期新建、后期加建房屋,违建认定标准、法律后果完全不同。

办案第一步优先调取历年航拍影像、村集体证明、老宅基地档案,区分原始房屋与后期新增违建,判断房屋是否具备认定历史遗留建筑的空间。该事实,既会影响民事案件过错比例划分,也会影响行政案件的抗辩空间,不能直接将整栋房屋简单定性为违建。

(三)证据优先,收到拆违通知或者房屋拆除后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一旦房屋面临强拆风险,证据极易灭失。团队会指导当事人在拆除前、拆除现场固定完整证据:房屋现状照片视频、屋内物品清单、购房合同、转账记录、收款收据、水电缴费凭证、装修付款票据、全部执法文书。房屋一旦拆除完毕,证据灭失,后续行政赔偿、民事索赔都会面临巨大举证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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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诉讼实务要点:宅基地房被认定违建强拆维权实务提醒

(一)分清不同损失对应的索赔对象

✅ 向原卖方提起民事诉讼:购房本金、房屋原有装修、房屋原有添附损失;法院依据买卖双方过错大小划分赔偿比例。

⚠️ 一般不能向卖方索赔:购房之后自行新建、加建违建部分的建设成本;除非卖方事前书面承诺可以加建、协助办理报建手续。

✅ 向强拆行政机关主张行政赔偿:强拆过程中损毁的家具、家电、可移动合法物品;行政机关程序违法带来的扩大财产损失。

❌ 无法主张:违法建筑主体本身的建筑造价,违建房屋价值一般不予行政赔偿。

(二)收到违建认定、限期拆除文书,不要消极等待强拆

收到《违法建设认定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不等于只能被动等待拆除。在法定救济期限内,可以申请陈述申辩、听证,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审查违建认定的合法性,争取暂缓拆除,保全房屋与证据。一旦逾期不启动救济,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启动强制拆除程序。

(三)过错划分,是民事索赔案件的核心

外村人购买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大概率会被认定无效。卖方明知宅基地不能对外出售,或是刻意隐瞒房屋无报建手续,过错较大;买方明知宅基地政策限制仍然购买,未尽审慎核查义务,自身同样存在过错。法院会结合双方过错比例分摊损失,不会简单判决卖方全额赔付,也不会直接判定损失全部由买方自行承担。

(四)破除误区:房屋认定违建,不等于完全没有任何赔偿

很多当事人听到违建结论,直接放弃维权。违建房屋主体建筑价值一般无法获得行政赔偿,但是屋内动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如果行政机关强拆程序违法,造成合法财物损毁,可主张行政赔偿。与此同时,购房款损失仍然可以走民事诉讼向卖方追偿,不是所有损失都无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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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案问答:宅基地房遭违建强拆高频法律解答

问:我购买的宅基地房被认定违建拆除,可以直接起诉政府,赔偿整栋房屋价值吗?

答:一般不能。房屋本身属于违法建设,建筑造价本身不属于行政赔偿范围。但如果强拆过程中,执法部门损坏屋内家具家电等合法物品,或者强拆程序违法,由此造成扩大损失,可以主张行政赔偿。购房款损失,需要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卖房村民。

问:当初卖方承诺房屋手续齐全,现在房屋被认定违建强拆,卖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答:此种情形下卖方过错相对更大。卖方刻意隐瞒房屋无报建、属于违建的关键事实,需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法院会判决合同无效,结合双方过错,判令卖方返还购房款并赔偿装修损失。但买房之后自行加建的楼层,一般很难要求卖方承担损失。

问:我买房后自己加建楼层,加建部分被强拆,损失能不能找卖方承担?

答:通常不能。后期加建是你购房之后自行实施,报建审批义务由你承担,卖方没有参与加建施工,除非卖方书面承诺允许加建、承诺协助办理报建手续,否则加建拆除损失由你自行承担。

问:房屋被强拆之后,应该先打行政官司,还是先打民事官司?

答:没有绝对的先后顺序。张雨宁律师团队一般同步评估、并行推进。行政诉讼审查强拆行为合法性、主张屋内财物损失;民事诉讼确认合同无效,向卖方追索购房款。两个案件的证据可以相互支撑,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

问:同村村民之间买卖宅基地房屋,后续房屋被认定违建强拆,责任如何划分?

答:同村村民之间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有机会认定有效,但房屋本身无报建手续被认定违建,依然存在被拆除风险。损失责任划分重点看房屋是谁建设、谁隐瞒无报建事实,法院依据各方过错分摊损失。

五、结语

广州大量宅基地私下交易,潜藏房屋无报建、后期被认定违建强拆的巨大风险。房屋一旦被强制拆除,损失巨大,维权横跨民事合同、行政强制、国家赔偿多重法律关系,不能简单只起诉其中一方。

如果您遇到宅基地房屋被认定违建、收到限期拆除通知,或者房屋已经被强制拆除,想要向卖方索赔或者提起行政赔偿,建议尽快委托熟悉广州宅基地与行政争议的专业律师介入。张雨宁律师团队依托行政执法、司法调解双重实务背景,专门处理宅基地买卖叠加违建强拆这类民行交叉疑难案件,同步处理行政救济、民事诉讼、证据保全,厘清各方责任,尽可能挽回当事人财产损失。

如您在广州购买宅基地房屋遭遇违建认定、限期拆除、强制拆除,需要向卖方索赔或提起行政赔偿,可联系张雨宁律师团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