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两名男子盯上新能源车企App“先充后付”的规则漏洞,用870多个虚拟手机号反复绑定子账号,充电后拒不付款,再把“免费充电位”转卖给大货车司机。不到一个月,涉事车企电费损失超过40万元。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认定两人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目前已对嫌疑人梁某、张某批准逮捕。

“先充后付”被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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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广播电视台8月25日报道,该新能源车企推出的“先充后付”功能允许车主通过App绑定多个子账号,每个子账号可享受两次“先充电、后付款”的额度,在第三次充电后统一结算。梁某与张某在一个顺风车群中相识。梁某了解到张某的新能源车品牌后,要求张某将其提供的虚拟手机号授权为App共同用车人。在确认充电账单仅发送给子账号、与主账号无关后,两人商定利用该漏洞非法获利。

每日800元报酬反复解绑

梁某从网络平台购买了870多个虚拟手机号,每日向张某支付800元报酬,让其反复执行“绑定子账号、充电两次、立即解绑”的操作。随后梁某将这些“免费充电位”挂在网上,以每单80至120元的价格转卖给大货车司机。梁某交代,一辆重卡充满电约需600度电、耗时3小时,因其提供的充电价格低廉,已积累了不少固定客户。

异常换号触发排查

今年5月,涉事车企排查时发现某主账号名下异常频繁地更换了870多个子账号,每个子账号均为充电两次后即解绑。从4月至案发,累计未支付电费已超过40万元,向子账号发送的催缴通知均未收到任何回复。5月20日,涉事公司向警方报案,梁某、张某随后落网。

窃电为何定诈骗罪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认定,两人虽实施的是窃电行为,但所涉罪名为诈骗罪而非盗窃罪。检方认为,二人利用虚拟手机号骗取车企充电服务,使企业“认错人”而白掏电费,符合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构成要件。在讯问中,梁某和张某均表示愿意积极退赔,梁某称其妻子已将家中房屋挂牌出售,愿用卖房款赔偿涉事车企的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