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6日17时10分,AXX骑着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好意搭载F某,谁能想到在孝孔线特定路口人行横道,与G某的轿车相撞,F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AXX担主责,G某担次责,F某无责。
这起事故让两个家庭陷入了困境。G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和原告方达成调解,赔了510608.53元。2019年底,AXX和原告方经家族协商签了《证明》,明确事故费用结清,不再追究。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没想到2024年8月,原告方突然把AXX告上法庭,要求赔偿677004.05元,还让AXX承担诉讼费。AXX慌了神,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就在AXX焦虑万分的时候,他找到了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的陈军李律师。陈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领域,在法律界经验丰富。陈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
他先是和AXX深入沟通,了解事故经过、协商情况、费用支付细节和《证明》签订背景,确认AXX支付了1万元医疗费和约5万元安葬费,还一直赡养原告DXX。接着,陈律师重点收集、核实《证明》原件及签字人员信息,这份《证明》有双方当事人和多位家族成员、见证人签字捺印,是真实有效的。他还调取了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以及原告方和保险公司的调解协议、理赔支付凭证。
基于这些事实,陈律师制定了辩护策略。他强调双方已签赔偿协议,AXX无需再赔;对原告诉状部分签字和委托律师的真实性提出质疑,防止虚假诉讼;指出原告已获保险赔偿还再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庭审中,陈律师清晰呈现证据,围绕策略充分辩论,详细阐述《证明》合法有效,反驳原告请求,配合法院核实事实。
最终,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AXX好意搭乘且积极赔偿,双方签的《证明》有效,费用已结清。原告已获保险赔偿还再起诉,违反诚信原则,又没充分证据,应承担不利后果。于是,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陈军李律师成功维护了AXX的合法权益。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
第一,发生事故后签订的赔偿协议要重视,它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处理纠纷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能随意反悔。
第三,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律师,他们能帮你维护合法权益。
在这个案子里,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的陈军李律师凭借对案件的精准把握和专业辩护,抓住双方已签有效赔偿协议这一关键,成功驳回了原告的诉求,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