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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十七早上八点,记者跟着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坦洲人民法庭石慧法官的车,一同驶向二十多公里外的神湾镇。车后座上,一份翻旧的案例汇编和一个笔记本电脑,是此行的“武器”。今天,她要给镇里的社区干部、几个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和社区群众代表送上一堂普法课。

车入神湾,年味已浓,街边灯笼在朝阳下泛着红光。赶到镇政府的会议室时,人已坐满。石法官快步上前,省去了寒暄,投影光打在她脸上:“年关也是‘纠纷关’,今天拿真实案例说话,围绕物业管理的难点痛点,一起找办法、解难题!”话音一落,掌声阵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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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走进社区,与居民深入交流,耐心细致为大家解答各类法律疑问

屏幕上跳出的不是法条,而是她手绘的“纠纷关系图”。“楼道清洁不及时,能拒交物业费吗?”“电梯广告收入归谁?”每个问题都像石子投入静水,台下顿时响起低语和翻笔记的沙沙声。

记者注意到社区的老陈,笔记本写得密密麻麻。他告诉记者说:“现在调解有依据了,以后能更高效解‘疙瘩’。”他指着“公共收益公示”那条,重重划了道线。

石法官把法条“翻译”成家常话。讲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她打了个比方:“外墙电梯是‘大家的客厅’,自家是‘卧室’。客厅的事,得大家商量。”角落一位物业经理紧绷的脸,渐渐松了下来。

课间,物业公司的林经理挤过来,急着问老旧小区监控换新的费用僵局。石法官侧身倾听,随即从包里找出一份指引复印件,在关键处划线递过去:“重点是把沟通和公示做到位。”林经理捧着纸,连连点头。

这堂“干货课”的背后,是法庭用脚步“蹚”出的实战。石法官讲起之前一个案例:某小区物业撤离,百余户业主拒缴物业费,矛盾闹上法庭。法庭没有简单下判,而是联合多部门,把“法律服务站”直接开进小区——时间特意选在晚上七点居民下班后。

石法官向记者说起那个晚上调解的情景:几张方桌、几盏灯,干警们摆好普法资料,在广场上接待下班归来的居民。“就是听,然后帮他们厘清权利和义务。”那次夜谈后,又组织了多轮沟通调解。最终,59户主动补缴,案件以超七成撤诉率化解。这个故事,成了今天课堂上最鲜活的教案。

“以前总觉得法官离我们很远,没想到带着‘解决方案’下来。”课后,神湾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叶晓玲对记者说,“这就像送‘平安年货’,实用。”

中午12点,送法活动在讨论声中结束。回程路上,石法官揉了揉肩,语气欣慰:“他们带着问题来,揣着办法走,就值了。”

车窗外,店铺正备年货,歌声隐约。法治的暖流,正如这渐浓的年味,悄然融入街巷的肌理,守护着每一处寻常烟火。

来源:中山中院 中山第一法院

审核:黄慧辰

编校:何雪娜

采写:吁 青 谢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