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刘铭铭

看似意外的碰撞,实则是精心策划的骗局。两名男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一人伪装受伤、一人冒充交警,利用司机害怕被处罚的心理对司机实施敲诈。2月5日,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警惕交通事故“私了”背后的骗局。

原来,2025年5月,李某与卢某驾驶一辆套牌车,从湖南驶向重庆。途中,两人商量通过碰瓷弄点钱,卢某特意购买了马褂、草帽、铁锹和口罩,用作伪装。

进入建始县高坪镇路段后,他们盯上了张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并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没想到张某当即表示要报警处理,李某害怕骗钱的意图暴露,只好边说误会边掏出200元塞给张某,随后匆匆离开。

两人没有就此收手。随后,他们又物色到新的目标舒某。卢某驾车超车后在前方停下,李某迅速套上马褂,戴上草帽和口罩,扛起铁锹,扮成正要去干农活的农民向后走去。经过舒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时,李某肩膀一歪,铁锹“哐”的一声砸在车身上。也许是声响不大,舒某并未察觉继续向前开。卢某立刻驱车追赶将舒某拦下,语气强硬地指责他撞了人还想跑,要求他返回现场。

舒某将信将疑地回到现场,只见李某蹲在地上,耳朵处满是血迹,表情痛苦。更让舒某不安的是,李某当着他的面,拨打了“110”的电话,“交警”在电话中告知舒某,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将面临吊销驾照、拘留等处罚,并暗示若愿意赔偿私了,可避免处罚。由于害怕被处罚,舒某向李某支付了2900元。

“他们又以相同的手法敲诈了另外两名受害人。”承办检察官介绍,二人事前准备好鸡血用以伪装受伤,还把卢某的号码备注为“110”,而电话那头所谓的“交警”,正是躲在车里的卢某假扮。

建始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该院提起公诉,2025年12月11日,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各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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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