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一6旬村民因在家熏制腊肉被社区工作人员罚款200元,罚款被称为“教育管理费”,还被要求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犯。此事引发广大网友质疑与声讨,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政府迅速发布通报,退还罚款并严肃批评社区工作人员,即便如此,仍遭到央广网的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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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晚10点多,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金狮社区60多岁的老杨,在家熏制腊肉被社区工作人员巡逻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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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行为源于广安区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安主城区腌腊制品免费集中环保熏制的通告》,该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环保制点外熏制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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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白天熏制烟雾明显,村民们选择在晚上偷偷熏制,老杨也不例外。然而社区工作人员对此心知肚明,他们在发现老杨熏制腊肉后,对老杨开出200元“教育管理费”,还让老杨写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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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传到网上后,网友们纷纷表示难以理解。有网友批评这是乱收费乱罚款,呼吁为国家和人民利益着想,也有人质疑为何生火做饭不收费,还有人指出城市里烧烤烟雾更大却未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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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镇政府于1月3日回应称,已对社区工作人员批评教育,退还200元罚款,并表示今后会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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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于1月4日发文指出,熏制腊肉是川渝地区历史悠久的传统美食,当地指定的环保熏制点能否满足老百姓需求、熏制出来的腊肉是否能保证口味,都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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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人员作为基层自治组织,没有执法权却以“教育管理费”名义罚款,且要求村民写保证书,这在程序上违法。央广网认为社区公约进行处罚涉嫌违法,禁止村民私自熏制腊肉“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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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的批评有理有据,为此次事件的解决提供了思考方向。在环保要求与百姓生活之间,应寻求平衡,避免因不合理的执法方式伤害百姓感情。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从中吸取教训,完善工作方式,让环保政策真正惠及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