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3年,对于南县周某来说,她无时无刻不在期盼摆脱家庭暴力的境遇,渴望迎来生活的转机与幸福。

直到2024年10月,在法律援助的帮助下,她终于结束了长达十余年的婚姻噩梦。经过法律援助律师的不懈努力与法院的公正调解,周某与前夫达成离婚协议,并获得相应的抚养费和精神抚慰金,为自己和儿子开启了全新的生活篇章。

婚姻破裂 家庭暴力升级

2008年5月,周某与大通湖区的王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然而,婚后的生活并没有如她所愿。特别是当她生育后,王某染上了赌瘾,频繁赌博,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矛盾不断升级。

亲友、村委和乡镇干部曾多次尝试调解,但均以失败告终。王某的赌瘾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愈演愈烈。

2010年12月,王某因欠下巨额赌债,情绪失控,欲将周某及年幼的儿子烧死。幸亏抢救及时,周某和儿子得以幸免,但均遭受了严重的烧伤。

经过治疗,母子俩均被鉴定为肢体二级伤残,留下了无法磨灭的身体和精神创伤。

王某的行为不仅让自己因故意伤害锒铛入狱,被判13年有期徒刑,更给周某和儿子带来了无尽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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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给部分女性带来了严重的心理创伤。资料图

她彻底绝望,决心离婚,结束这场婚姻噩梦。由于王某被判入狱,自己与儿子又急需治疗,周某一直未能如愿。

时光荏苒,转眼间到了2023年,王某刑满释放。

此时的周某,离婚的念头一直未曾消退。她渴望摆脱过去的阴影,为自己和儿子重新寻找生活的希望。

法律援助 开启维权之路

2024年5月6日,周某来到大通湖区法律援助中心。

经审核,周某伤后无收入来源,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为其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程序,当场指派湖南湖鑫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新宇承办本案。

陈新宇在接受案件指派后,迅速与周某联系,详细了解了案情和她的诉求。

“周某大面积烧伤,无法正常生活,寄住在娘家,身体条件限制使她连到法院开庭都变得艰难无比。而王某又刚刑满释放回家,工作时间不长且不同意离婚,这让周某的处境更加艰难。不仅要面对身体上的伤痛,还要承受婚姻中的无奈与挣扎,生活对她而言充满了重重挑战与不易。”陈新宇告诉记者,周某迫切要求离婚,并要求王某支付抚养费和精神抚慰金。

10月18日,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考虑到现实情况,庭审时,陈新宇决定再争取一次调解的机会。他恳请法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协助调解。

法官采纳了该建议,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近4个小时的调解中,王某深感当年对周某及儿子造成的伤害,表示愿意离婚,并同意支付抚养费和精神抚慰金。

庭审调解 达成和解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陈新宇解释说,王某放火烧伤周某及儿子的行为既属于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又属于其他重大过错行为。因此,周某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调解协议中,王某同意支付精神抚慰金,既是对周某及儿子精神伤害的补偿,也是对其行为的法律制裁。”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同意以分期付款形式支付2012年9月至2024年10月的抚养费10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自2024年11月起每月的第一日向周某支付当月的抚养费2000元,直至儿子年满十八岁时止。

对于调解结果,双方均感到满意。周某终于摆脱了她的婚姻噩梦,为自己和儿子重新找到了生活的希望。王某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承担应有的责任。

这场离婚之战,对于周某来说,是走出家庭暴力阴霾的开始;对于法律援助机构来说,是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一次成功实践。

陈新宇希望,更多的弱势群体能够在法律援助的帮助下,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家庭暴力问题,为受害者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来源:湖南法治报(文/全媒体记者 罗霞 通讯员 何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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