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契约文书博物馆成立于2017年11月10日,位于浙江师范大学校内,是第一家以“中国”命名的民间文书博物馆,也是国内外收藏浙江契约文书最多的机构。馆内藏有元明以来的民间文书10万余件,地域上以今浙江中部、南部地区为主,另有部分涉及福建、安徽、江西、云南等省;时间始自元代延佑六年(1319年),一直延续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时间跨度近700年,为国内外罕见。形式上以土地契约、鱼鳞图册、诉讼文书、归户册、实征册、继承分书、私家账簿、信函书札等为主,另有少部分功牌、告示、门牌、信票、护照、科仪、婚书、蒙书、山歌、族谱、会簿、乡规民约等,是反映元明以来民间经济活动、地方社会生活的第一手资料,既具有鉴古观今的重要文物价值,更具有研究地方社会和历史文化、经济、法律、语言等多方面的重要学术价值,被专家誉为“中国东南区域收藏民间文书最具学术积累的文献宝库”。2023年,中国契约文书博物馆入选浙江社科普及基地。本次“纸笔叙公堂——浙江清代民国诉讼文书展”,即由中国契约文化社科普及基地与中国契约文书博物馆承办。
一宗完整的诉讼案卷,往往成为研究地方诉讼运行实态不可多得的史料。遗憾的是,历经战乱及时代变迁,最初的诉讼卷宗或已遗失,或被打乱。中国契约文书博物馆收藏了多批大宗诉讼文书,资料罕见完整,种类十分丰富。如《惊天雷》《青田案》两宗文书形成于清乾嘉时期,文献形成时间较早,案件延宕纷争多年,在案人员呈现多方介入的形式,互控过程时常随原、被两造利益的转变而改变诉争的主题,将基层民众“打官司”的实态展现得淋漓尽致。本文将对馆藏《青田案——清嘉庆年间青田县陈氏、金氏等互控山林争产案》作珍品展示与详细介绍。
《嘉庆十九年青田县陈氏、金氏等互控山林争产案》
【收录文书】
本卷宗大多为抄件,其内包括嘉庆十九年(1814)七月二十一日至嘉庆二十五年(1820)二月诉讼过程中形成的呈状40件、副状1件、禀文3件、供状1件、具结状2件。案卷多以数件黏连的形态存在,馆柜所展即为21件文书首尾粘成的9米状纸。本案时间跨度长、涉案人数多,涉及偷运松柴、强占山林、篡改宗谱、盗掘坟墓等多项纠纷,案件纷繁复杂。
【案件始末】
嘉庆十九年七月,青田县十六都山客蒋有朋从桂树窟砍伐的松柴,尽遭同都陈宽凤、陈宽印兄弟抢运殆尽,共计三万柴有零,并将其中一万二千柴运往温州发卖。蒋有朋当即将抢卖松柴之事上报给地保杨朝英,待其确认后,便与现山主金绍圣以及原山主陈徐明,以数状并举的方式,以“抢卖松木”罪将陈宽凤、陈宽印兄弟状告至青田县衙。陈宽凤、陈宽印兄弟在接到县衙传唤后,便开始反击,“绞通原差(留启、张华)”,以自己拥有桂树窟山林的所有权为理由,声称并不存在抢运一说,反告蒋有朋等偷盗其祖山松木。随后,本案便从“抢卖松木”转变为林地所有权的来回互控。到嘉庆二十年时,盗卖松柴一案还尚未完全解决,陈宽凤、陈宽印兄弟又告金绍圣等人毁掘其在桂树窟上的先祖祖坟,以销毁其拥有桂树窟的铁证,案件随之进一步升温。直到陈氏兄弟故去,其族弟陈绍良承担起了此案控诉的家族使命,并于二十三年和二十五年,分别上诉到处州知府吴光悦处和青田新任县令董承熙处,但随着府县对其上诉按而不发,已基本宣告了本案的结束。
嘉庆十九年七月二十一日金绍圣为抢运伙佔粘核饬押拘追事呈状
嘉庆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典史顾安为再呈坐落搃祈勘讯事呈文
嘉庆二十五年二月青田县陈绍良为案久弊深叩恩迅察完结事副状
嘉庆十九年十月十五日陈宽风等供状
《青田案》主要涉案人员关系网
历经五年的冗长讼争,同时还伴随着各方的调解介入,本案不仅案情复杂,而且案中有案,诉讼双方你来我往,多次控告,且随着案件的不断升温,两造所寻求的帮讼群体也在不断转换。据统计,涉及本案的各方群体大致有原差、典史、革书、经承、招书、地保、中人、生员、耆民、房族和普通民众,其又可细分为官方系统人员、民间系统人员和半官半民人员。
《青田案》涉案群体一览表
据《青田县志》“风土志·家谱”记载:
青田家谱,荒诞不经。本宗者用红笔,异继者用蓝笔。出自私钞,并非阖族公共刊本。揆其用意,总为吞产占业地耳。故往往有异继之子,产业已经其祖父分析,而正支图孙、破败无赖,希夺异继久管之业,辄以异姓乱宗翻控。有指本人为异继者,有指其三五世前为异继者,甚且诬本宗为异姓。私造家谱,混用蓝笔,种种不一,大为人心风俗之蛊。
“青田家谱,荒诞不经”,私造家谱这一恶习,在青田县由来已久,某些族内不轨之子孙,用私抄之谱,“诬本宗为异姓”,冒认祖宗,行“吞产占业”之事。在本次案件中就曾出现过伪谱争端,根据嘉庆十九年九月初一日陈徐明等呈文和八月八日陈绍宗、陈绍元呈文,绘制出了两幅截然不同的宗支派系图(如下所示),而其中的争讼关键点就在于陈宽印兄弟是否为陈仁亮义子陈福的后代。
《青田案》宗谱真伪纠纷
宗谱事关重大,涉及血脉宗源,也牵扯田土利益,本案呈状涉及到“伪谱”的讼词就将近15份之多,双方你来我往、言辞激动。陈宽印等在十月初一日所呈“为谱伪有三,指印涂销事”一词(如下所示)中,就对陈徐明方所供“新谱”提出了诸多质疑,其“打假”的论证就显得极为精细。
嘉庆十九年十月初一日陈宽印等为谱伪有三指印涂销事呈状
陈宽印等对陈留泰、陈徐明呈上的宗谱提出了三点质疑:第一,在陈留泰等呈上的宗谱中,崇祯十二年谱序为陈大科主谱,而在其宗谱中大科生于顺治庚寅、卒于康熙庚子,无论是崇祯十二年还是乾隆廿五年修谱,都不可能由大科主谱。第二,宗谱记载陈大举娶妻赵氏,赵氏生于崇祯、卒于天启,而天启在崇祯之前,不可能“未生先死”,显系后世匆忙编造之误。第三,一世祖陈佐远,生于成化乙巳;其妻潘氏生于弘治乙酉;其次子陈松却生于成化丁未,潘氏尚未出生、陈佐远才刚刚三岁,均不合常理。基于以上三点理由,陈宽印对陈留泰方所呈“新谱”进行了有力驳斥。正如后来陈氏兄弟在呈文中所感叹的那般,“切有祖斯有山,有山斯有树,有树斯有柴”。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得出两造迫切冒认祖先的原因:身份性认知的一种自我加强,即以标榜自身的“正统性”为出发点,继而霸占所谓的“祖业”。
附:《青田案》所收录文书
撰稿制作:于 帅
文章审核:李义敏
文章编排:白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