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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肃北县法院通过电话沟通成功调解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期间,被告公司租赁原告车队到肃北县马鬃山镇施工,经结算被告公司欠原告租赁费170325元,期间双方经过调解,被告公司承诺于2024年7月2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完毕所欠租赁费,承诺期满后,被告公司仍欠原告租赁费100000元,原告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查阅案卷材料,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了基本案情,耐心倾听了双方争执理由,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分析了利弊得失,并结合双方意见,提出了可具执行的调解方案供双方斟酌选择。“这个调解方案可行,我同意!”“我也同意!就按法官说的方案来办!”经过多次反复的耐心调解,承办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最终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承诺限期支付完毕。

群众事无小事。近年来,肃北县法院积极探索和完善诉前调解工作制度,通过电话、微信、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方式简便、快捷地开展诉前调解,极大的节约了司法资源,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来源:肃北县委政法委